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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临安土地流转继续探索

 临安村民老余在把自家土地流转给一家园艺公司统一经营的同时,还受雇于这家公司,赚一份工钱。记者 李忠 摄

  今年自家的山核桃刚打完,林农王育林就赶到清凉峰的荒山上劈山。他负责的20亩荒山,是万向集团从临安市清凉峰镇一次性流转来的2.2万亩荒山中的一小部分。今年,这20亩荒山给王育林新增了近6000元收入。

  “都是靠山吃山,现在吃得更带劲。”朴实的老王不会讲“土地流转出效益”这样的大道理。但临安市的决策者却正谋划迈出更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

  十七届三中全会后,一份《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在临安的决策层中酝酿。

  在这份修改稿中,“规范林权流转”被定义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重点。意见明确指出:“鼓励产权明晰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在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前提下依法有序流转。”已完成了20多年主体改革的临安市,正步入土地流转探索“深水区”。

  早在1981年,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发布后,“九山半水半分田”的临安就勇于第一个吃螃蟹,率先在西天目乡展开了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责任制的“林业三定”试点工作,成功后立即推广,全市山林陆续承包到户。

  1998年,临安市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实行“三权”分离,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实施意见》,鼓励村级统管山使用权进行有偿流转,解决了“集体有山无力开发,农民有力无山开发”的矛盾。从2001年开始,临安市按照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的要求,又率先开展山林延包、核发《林权证》工作。

  “临安林权制度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临安市林业局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临安全市383万亩集体所有林地中,农户自行开发种植的约47万亩,还有33.1万亩经出租、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流转。但临安决不能停留在主体改革上,而要不断深入,配套改革也要紧紧跟上。根据意见修改稿,临安市将专门设立林权服务中心,专门开展林权流转交易等方面工作,为林农和业主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而直接关系着林权流转后农民创业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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