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2日讯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物价局了解到,从今年12月1日起,为合理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影响,浙江适当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
据介绍,从昨天开始,浙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杭湖沿线和杭甬沿线城市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92元。不过,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调整后,各地居民生活用气到户销售价格暂不作调整。杭湖沿线城市燃气企业因此增加的购气成本通过适当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气销售基准价格补偿。鉴于此次杭甬沿线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的调价额较小,各相关城市的非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增加的购气成本由城市燃气企业内部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