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2月1日讯 从今天起至2009年1月15日,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交通厅、公安厅、总工会等五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交通厅、公安厅、总工会等五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派出联合督查组奔赴各地,及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存在不按要求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问题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曝光;对无故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按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予以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