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贾师傅同老婆倪女士两个人都是安徽阜阳的。去年9月份,他们在山水人家的潇湘居这里开了一家素菜店。整爿店总共就十来个平方,因为面积比较小,所以贾师傅有时候就会把一些货放在外面。但这样一来,就属于出门经营,违反了城市管理的相关条例。去年12月份,他曾被城管部门罚过1000块钱,今年4月份钞票交掉了。但是,5月底,贾师傅再次违规,为此,又收到城管的一张处罚通知单。
倪女士:“你说我把东西放在外面了,你也可以先提醒我一下,说我不愿意拿进去再罚我的钱啊,那有时候我们也会不注意的,你这样不声不响的,我怎么知道。”
贾师傅说,虽然晓得自家被处罚,但是,他还是一直没去交钞票。一来,刚被罚过1000,现在又要罚2000,心里多少有点抗拒;二来,贾师傅一直觉得,城管会来通知的,等通知了,再去交也不晚,所以就拖了下来。
直到今年11月10号,贾师傅突然接到一张法院通知单,因为他迟迟不交罚款,所以现在法院要强制执行缴纳罚款,罚款加上滞纳金,一共要交一万一,其中滞纳金,就占了大头,整整九千。
“也没有来催过我们,就上次来了一个电话,说你们要不要去交钱,也没说是哪里的,人没有来过。”
2000块钱的罚款,半年没交,怎么就变成一万一了呢?贾师傅,怎么都想不通,这利息也太高了一点吧。
我们陪了贾师傅夫妻来到西湖区城管古荡中队。对方的一位郭队长和我们说,他们对于“出门经营”的处罚是分档次的,第一次是500块,第二次1000块,第三次2000块,如果到了第四次,就要停业整顿了,贾师傅他们已经属于第三次出门经营了。
西湖区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局古荡中队分队长郭保民:“这个已经提醒过了,多次提醒了,但是你屡教不改,滞纳金就是三个月以后,你不交,按每天3%递增。”
不过,郭队长也答应,跟分局的领导打个报告。根据贾师傅他们的实际情况,适当地减免一部分滞纳金,但前提是以后不能再出门经营,否则他们还是会照章办事。
每天3%递增,这是有点厉害的,既然罚起来这么厉害,我想城管在到期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提醒一下这个不交的后果。不过在这里我也提醒各位经营户,做生意我们都是想赚钱的,只要你好端端做生意,不违反任何规定,也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