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12月12日讯 省社科院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各项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坚持边学边改,确保取得实效。
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实践,落实到科研工作上,就是要紧密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中心工作、提升科研能力、建设新型智库”为学习实践载体,推动科研工作开创新局面。目前,省社科院已完成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4项重大省级课题,撰写出版了改革开放30年的浙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文化软实力研究等一批专著,并完成了一批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省社科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省社科院的科研和各项工作还有不少差距。从科研工作看,科研成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理论支持的功能还未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科研精品力作数量偏少;对社稷民生的重大问题、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不够深入;对其他国家、地区、省市解决或应对这些问题的对策方法、具体实施过程的考察研究及资料汇总分析不够全面等;对全省方志工作的指导帮助还不够有力,服务意识不够强。从人才队伍看,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领军人才还不多;对具备高层次科研能力的科研人员及高质量科研成果的推介意识还不强;具有相当学术潜力、创新意识和社会活动能力的青年科研力量还有待加强。
在调研的基础上,省社科院认真分析总结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专门就科研、行政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完善意见,目前已经出台了《加强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社科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社科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院科研立项与经费管理条例、科研成果奖励条例等的修改讨论工作、建立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服务的机制及加强方志工作等调研成果正在转化为相应规章制度。根据服务中心工作,提升科研能力和建设新型智库的需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部分内设机构提出了调整设想,准备把原有的教育培训中心改造为省情民意调研中心,在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以适应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升咨询能力与水平的需要。省社科院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更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查找问题,科学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力争取得更多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