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
什么叫假官司?是指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向法院诉讼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特意“制造”出来的官司。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说,要在全省范围内防范和查处这种“假官司”。
2007年6月,永康市法院接到了吕信(化名)呈上的一纸诉状,要求朱诚、颜兰(均化名)夫妇共同归还欠他的本金277万元和利息10万元,同时还申请法院对朱诚夫妇在四川的房产和银行存款进行财产保全,吕信向法院出示了4张由朱诚签字签条,白纸黑字,被告朱诚“欣然”承认。
细心的办案人员很快发现了“案子”有猫腻,吕信只是一个从国企退休下来的普通工人,拥有这么大的数额借款让人有点怀疑。这个官司中,吕信的诉讼费、保证金都由朱诚垫付,吕信还是朱诚的舅舅。在漏洞百出面前,最后,吕信不得不承认这个案子果然是假官司,是朱诚和吕信串通捏造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在和妻子离婚过程中多分财产。事情败露后,朱诚被司法拘留。
省高院副院长徐杰介绍,像这种打假官司的情况在我省发达地区比较多,大多出现在民间借贷案、离婚财产纠纷案,还有已经资不抵债的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等等领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5月,我省法院审理确认属于“虚假诉讼”案件10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