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赖账专门请人告自己
绍兴县检察院今年已受理3起“老赖”打假官司的举报
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
以前“老赖”们为了逃避债务,不是玩失踪,就是写张假欠条把财产转移掉。可如今,绍兴县一些“老赖”又想出新招:找人把自己告上法庭,让法官判自己还钱,妄图以合法途径保全财产。
昨天,绍兴县检察机关对今年以来连续受理的3起“假官司”发出预警,万一读者遇到这样的“老赖”,可直接向检察机关举报。
“新老赖”喜欢打假官司
昨天下午,家住绍兴市越城区的金某特意赶到绍兴县柯桥,感谢绍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前不久,检察官刚为他申诉的一起“假官司”查明真相,让金某从“老赖”手里拿回了36万元欠款。
令金某头痛的这起债务纠纷发生在2004年,金某与钱某做了一笔钢材生意,成交后,钱某只向金某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部分的钱一直拖着没给。多次催促无效后,金某于2005年10月向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钱某支付剩余货款40万元。
后经法院调解,两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钱某在2006年2月支付20万元,余款19万余元在同年4月30日前一次付清。不料钱某再次“耍赖”,还了几万元后,又不肯还了。金某无奈向越城区法院申请执行。可当法警准备查封钱某位于绍兴城南的房子时,却发现这处房产已被绍兴县人民法院实行财产保全。
原来,就在金某起诉钱某后不久,绍兴县平水人孙某也向绍兴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钱某归还其砖头款40余万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这让金某感到十分蹊跷,因为孙某只是一名普通的施工员,从没做过什么建材生意,两人怎么会一下子冒出“40余万元”的生意往来呢?但疑问归疑问,法院是根据钱某出具给孙某的“欠条”以及人证作出判决,面对生效的法律文书,金某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
假官司干扰司法秩序
去年年底,金某从朋友那里听说有老赖专门打这样的“假官司”转移财产,并且听说绍兴县人民检察院查处了几起民事虚假诉讼案,有的还追究了打“假官司”人的刑事责任。金某猛然意识到,钱某和孙某之间可能也是一场“假官司”,于是马上向绍兴县检察院进行申诉举报。
绍兴县检察院对申诉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后,对钱某和孙某的基本情况作了全面了解,认为“假官司”的可能性比较大。最终,检察人员通过对当事人孙某进行突击询问,孙某承认了他与钱某间并无债权关系,打“假官司”,是因为钱某请他帮忙,欲逃避巨额债务。紧接着,检察人员又查清了钱某父子指使孙某打“假官司”的来龙去脉。
钱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再次主动与金某达成和解协议,答应一次性归还金某欠款36万元。而钱某父子已涉嫌刑事犯罪。
“这已是今年以来,我们办理的第3起‘假官司’案了。”检察院有关人员认为,虚假诉讼案件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司法秩序,造成司法资源不必要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