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8日讯
昨天,杭州某设计院的施小姐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头天傍晚五点多钟,二十多个人冲进了他们公司,其中一个还拿着电击棍。
“电击棍很闪的,还发出嘶嘶的声音。”施小姐给我们提供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她说,这伙人在他们公司里纠缠了20多分钟,直到警察赶到才散去。还好,没有什么人员受伤。其实,这场闹剧源于一件小事。
“前几天,我在淘宝网上买了一个眼霜,是申通快递送过来的。他要我先签字,才能看货。我说一定要先看货。然后,我拿来拆的时候,他一把就夺回去了,一定要我先签字。他当时态度很差的。”
就在施小姐再次拿回包裹准备拆开验货时,送货员又夺了回去。随后发生的事情,让施小姐目瞪口呆。
“他就夺门而出,就跑了。我同事以为什么事情就追出去了,大概拉了他一下,两个人就厮打起来了。后来,他就打电话,叫了二、三十个人过来……”随后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咱们先暂且抛开双方的冲突不讲,有一个问题施小姐和她的同事都想搞清楚,快递员凭什么要收货人先签字才能拿到物品?施小姐的同事:“先签字,再验货,这个条款是不是太霸王条款了。”
快递物品还没验货,就让收件人先签字,万一里面的东西坏了,或者被调包了,这字一签,还说得清楚吗?那么,这位快递员一定要让施小姐先签字呢?难道,这又是所谓的行规吗?快递公司依据从何而来呢?
对此,承运这次货物的浙江申通快件服务有限公司是这样解释的。
浙江申通快件服务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蒋先生:“如果你没签字的话,相当于这个东西还是属于发件方的财物。如果你签字之后,就表示这个东西你收到了,是你自己的东西了,这个时候你才有权利打开。”
对于这个解释,施小姐并不认同。“淘宝网上的所有卖家都提醒我们,你收到货物以后,要先验货,然后再签字。如果你先签字,再验货的话,就算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他们不负任何责任的。”
浙江申通快件服务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蒋先生:“这是淘宝卖家对快递行业条款的一个误解。”他表示,他们和淘宝网是有协议的,如果快件送到时,外包装是完好的,收件方就必须先签字,产权发生转移之后,收件方才能打开快件。“在(收件方)签字之前,我们申通快递有责任保持快件的完整性。我们可能有些业务员在这个方面跟收件方的解释存在问题。”
蒋总监表示,他们的部分业务员在态度和语气上是不太好,今后他们会加强管理。对于头天傍晚发生的事情,他表示歉意。同时,今天他们仍然会把货给施小姐送去。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收到快件时,到底能不能先验货呢?
曾碧佳律师:“如果在货运过程中,货递公司把这个货物给损坏了,消费者一旦签字后,货物拆封后,这个时候对责任的划分可能就会产生纠纷了。那么消费者很难举证这个货物的损坏是由快递公司造成的。”
曾律师认为,货运公司跟商家之间的合同关系,对消费者是没有约束力的。如果消费者在未拆封的情况下,签了字,相当与货运公司已经完成了它的交付行为,很大程度上可以免责。这样的规定应该属于霸王条款,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快递公司声称和淘宝网有协议,那么,究竟有没有这样的约定呢?经过记者了解,淘宝网只和申通等快递公司签订了一个推荐物流的准入和退出协议,也就是推荐申通等快递公司运送淘宝卖家的货物。没有签订过任何关于送货、收货方面的详细协议。为此,淘宝网还向买家建议:收货时,一定要先验货,后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