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
去年春运期间,风雪影响使大量旅客滞留,最后被安置在体育馆、学校等场所。今年春运即将到来,昨天杭州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铁路公路旅客滞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铁路公路旅客滞留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铁路公路旅客
滞留突发事件分4级
铁路公路旅客滞留突发事件,是指在常态和非常态时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造成铁路、公路运输严重不畅,市区内铁路、公路主要车站形成大量旅客滞留且在站实际滞留时间达6小时以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并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发生旅客滞留两小时内
必须报告
预案规定,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铁路公路旅客滞留事件,铁路、公路有关主管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及时通报事发车站所在区人民政府旅客滞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并按应急领导小组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市滞留应急办总值班室作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
发生旅客滞留事件及时预警
发生铁路公路旅客滞留事件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分别对应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旅客滞留事件。
市区内铁路、公路主要车站所在区旅客滞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要会同市民防部门,就近确定若干滞留旅客应急安置点,并分别对应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旅客滞留事件所需,建立分级启用名单,制定应急安置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安置点责任人,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旅客的有序安置。滞留旅客应急安置点分级启用名单于每年一月底前报杭州市滞留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