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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世茂等代表:为浙中城市群区域规划建设立法

   浙江在线01月18日讯 新一轮《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中,我省未来的省域城镇空间发展,将形成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城市群三个群,金华-义乌首次与杭、甬、温并驾齐驱,形成四大都市区。在此次省人大会上,有不少代表提议,要求为浙中城市群区域规划建设立法,加大对浙中城市群建设的扶持力度。

  现状

  概念提出10年

  建设力度不足

  打开浙江地图,可以发现北有杭州,东有宁波,南有温州,唯在浙江中西部缺少一个大城市来辐射带动周边。就在一个月前,新一轮《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向社会公示,其中提出,我省未来的省域城镇空间发展,将形成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城市群三个群,金华-义乌首次与杭、甬、温并驾齐驱,形成四大都市区。

  浙中城市群,并不是什么新名词,早在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中,就首次提出了这个概念。此后,省“十五”计划和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都明确提出:“努力培育浙中城市群”。

  来自金华的省人大代表钱世茂认为,目前金丽衢三市地域面积占全省36%,经济仅占11%左右,浙中城市群将是全省实现现代化的难点,也是重点和希望。但是浙中城市群的概念提出至今已近10个年头,从目前情况看,浙中城市群建设的实质性进展依然不够快,刚性推动浙中城市群建设的力度不足。

  省人大代表辛玉琴提出,2008年底,《浙中城市群规划纲要》讨论稿已完成,但是从经济实力、空间布局、中心带动、产业基础、协调机制等方面,与杭、甬、温三大都市圈相比都有较大差异,浙中城市群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急需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动。

  建议

  35位人大代表附议

  为浙中城市群建设立法

  省人大代表钱世茂就此专门写了两份材料,一份是《关于强烈要求为浙中城市群区域规划建设立法的议案》,另一份是《关于要求省政府加大对浙中城市群建设扶持力度,使浙中城市群成为带动金华乃至浙江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的建议》。其中第二份建议中,附议代表就有35位。

  钱世茂提议,省人大常委会可作为“适度开展区域立法”的创新举措和重点工作,为浙中城市群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他认为,从“浙中城市群总体规划”看,浙中城市群的空间协作范围向南延伸至丽水的缙云并辐射到丽水市本级,向北延伸到绍兴的诸暨,向西拓展到衢州龙游。这个范围,如果光靠金华市本身无法对其统筹安排。我省是省管县财政体制,金华作为一个地级市,对各县市的调控手段也很少,这不利于浙中城市群的建设发展。

  对城市群建设立法,外地已有不少成功经验。如2006年7月,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2007年,湖南省为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出台了《长株潭区域规划条例》,从实践情况看,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此外,辛玉琴等几位省人大代表提出,要求省政府将浙中城市群定为省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从而使其获得更好的法定开发地位和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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