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题四:“人肉搜索”是社会进步?
所谓“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某知名网站对于“人肉搜索”的定义,字字句句流露出褒奖之意。
“‘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干扰他人的生活,这样能算进步?”网友“趴趴熊”反问道。
从“虐猫事件”到“铜须门事件”,从质疑周正虎到汶川大地震中承担起搜寻失落亲人的重任,“人肉搜索”屡屡“现身”。网友“笔记本”在浙江在线论坛上提出,没有信息技术的发展,哪来的人肉搜索?所以它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
参会的代表委员们却并不完全认同。
省政协委员吴建荣认为,网络是个具有匿名性质的发言场,如果有人或者有组织刻意协调人手,对竞争对手通过“人肉搜索”等行为进行攻击,或者进行针对性发言和引导,那么,在此基础之上形成的民意是否具有客观公正性?
“如果只是作为一种攻击手段,那‘人肉搜索’也就成了网络暴力,岂能体现进步?”
政协委员、杭州诚智天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戴寅寅说,网民自身的成熟也需要时间,网上确实有存在不少网络犯罪、过激言论等,并常常会由“人肉搜索”引发出一些“网络暴力”。
“有时,网民会表达出一种集中情绪,这种情绪是值得注意的,不宜去堵它,而是引导其中积极的因素发挥出来。”
刚刚过去的一年,中国的网友们通过网络向“藏独”3·14打砸抢烧暴力活动进行了抗议,对破坏奥运火炬传递的行为形成的强大舆论氛围,用爱心向四川灾区传递了一份份的温暖。网民的情绪通过有效的引导,其中积极的因素汇聚而成的每一次网络发声,都引来世界的瞩目,也引起了中国高层的关注。
谈到如何引导,委员王元恒表示,归根到底还是需要网友自身的道德约束,在他看来,近日网民自发制定“人肉搜索”公约的行为就是自身道德发挥作用的结果。
“‘人肉搜索’要良性发展,自律和他律都必不可少,道德自律尤其不能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