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里的领导身影
集资款有不少来自企业老板,甚至是当地知名房地产大老板,还有来自侨乡青田县的一些企业老板。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被借款最多的商人共借走3000万元,丽水某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被借走600万元,另还有金某被借走950万元,杨某、王某、方某等各被借走200万元,这几个人借款金额就达5000多万元。
令人吃惊的是,这些老板如此巨资出借,多多少少都是因为接到地方领导电话要求“照顾”。
据新华社报道,丽水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在吕伟强案件侦办过程中查明,丽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伟达筹集亲友资金出借给吕伟强使用,并多次出面帮助吕伟强联系向企业借款;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锋、丽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益由为吕伟强借贷资金提供方便条件。此外,原丽水市委办公室人事行政处处长林斌在出借资金和介绍朋友出借资金过程中,收受吕伟强“好处费”。
目前,丽水市委、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伟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公安队伍;给予林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出党政机关;给予李锋、吴益由党内警告处分。
“官员处分过了,集资人坐完牢出来又是一条好汉,但我们的钱永远要不回来了。”丽水的集资户们很茫然。
公安机关目前查实,单旭波的固定财产只有两辆高级轿车和数套房子,他的家人账户里也只有十来万元钱。
当地集资户说,集资款能拿回10%就算不错了。
吕伟强,体重180多斤,40多岁,人们叫他“胖子”,以讲义气和爱赌博出名。
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他就给市政府领导开车,10多年的机关司机经历,使得吕伟强社会交际非常广,外界也一直传他很有能耐很有钱。
单旭波,37岁,前年结婚时他已有了一辆宝马,后来又买了一辆奔驰。尽管单旭波在丽水市工商联开车6年,但同事们对他的家境和“外头的事情”一无所知,只是“听他说开了一家公司,具体是什么公司不清楚”。
据负责侦查此案的当地警方说,2004年以来,单旭波常带着吕伟强去澳门赌博,单旭波帮他签下筹码,吕每赌一笔钱,单就能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洗码费”。
两人在赌场上出手很大,动辄数百万,看其豪放的模样,人们很难想像他们是来自山区的两个司机。
最后一次豪赌是在2008年春节后,两人到澳门,单旭波为吕伟强总共垫付了491.77万元。至案发,吕伟强在澳门赌博总共输掉了2100余万元。
起诉书附单旭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情况(部分)
姓名 |
集资金额(万元) |
月利率(%) |
已收利息(万元) |
已归还数额(万元) |
实际损失数额(万元) |
朱某 |
约3000 |
3-8 |
392 |
0 |
2268 |
董某 |
510 |
6 |
91.5 |
0 |
418.5 |
王某 |
400 |
6-7 |
106 |
100 |
194 |
颜某 |
200 |
2.5 |
0 |
0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