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均拒绝调解
近两个小时的法庭调查和辩论结束后,由于原被告态度都很强硬,拒绝调解,法官宣布休庭,结果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接受采访时,面对媒体有“推卸责任”的指责,被告一再声明,他们的态度是积极主动的,得知事故发生后,杭州专营店即与原告联系,让原告来专营店维修并协商鉴定事宜,可原告以使用地不在杭州为由拒绝,在其他维修厂维修。厂家要求去现场鉴定轮胎,李强也以维修后轮胎不知在哪里为由拒绝。他们欢迎新闻媒体监督,进一步促进产品规范。
武义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中确认李强“操作不当”,对本次事故负有全责。业内人士认为,李强案爆胎后踩刹车的过错认定,暴露了法律上的盲区。爆胎后司机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踩刹车,可离奇的是,如果司机在爆胎时本能地踩了刹车,反而成了“罪过”,成为“操作不当”。根据科学实验,120km/h速度下,司机的制动反应时间仅有3秒左右,要求每个司机都能在爆胎后3秒内不但不能有一点点惊慌,也不能本能地踩刹车,还要镇定地告诉自己该如何操作显然是不可能的,毕竟司机不是飞车特技表演者,更不是超人。有媒体记者问:“如果啤酒瓶、热水器爆炸,算不算消费者操作不当?为什么同样是商品,汽车就不行?消费者要承担操作不当的责任?”
“他们没有可比性。”被告认为,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已经确认,李强是造成原告财产损害的责任人,因此原告应该向李强主张其损失。
原告律师戴和平告诉记者,熟悉汽车行业的人都知道,事实上汽车生产厂家早就意识到“爆胎”引发的事故是威胁司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多年来在积极开发各种技术以期攻克该顽疾,国外的一些知名汽车品牌虽然至今未能彻底解决爆胎风险,但均以不同的角度和方式在研究的道路上获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他们希望被告厂家也能正面面对汽车爆胎安全责任问题,做一个受人尊重、尊敬的汽车品牌。
“相关资料表明,爆胎已成为高速公路交通意外事故的‘头号杀手’。多年来,大家都对爆胎无奈承受,个个选择沉默,现在终于在沉默中爆发,希望通过这起个案,更多有同样遭遇的人能站出来,为自己的生命财产和汽车财产维护权益。”戴和平表示,一路走来困难重重,鉴定结论都如此明目张胆,何况其他事情,很多事情关系之复杂出乎意料。在他看来,原告能大胆站出来,开“全国爆胎维权”之先河,勇气和精神可嘉。
“全国爆胎第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广大车主对消费者敢于叫板大厂家的行为更是好评如潮。不管官司输赢如何,渴望汽车生产厂家能彻底解决爆胎“顽疾”,让车主安全出行,是每一位手握方向盘人共同的心声。毕竟从理论上说,每一辆车都有爆胎的可能。而无论厂家还是经销商,他们无一例外也是千千万万手握方向盘人中的一员,“顽疾”不解决,他们自己也将时时面临悬在头上的“爆胎”达摩克利斯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