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见习记者 林轶洁 通讯员 西法) “梁祝”的故事,对于我们来说耳熟能详。无论是通过音像制品,还是通过戏剧表演,有多少人曾想过“梁祝”故事的改编权究竟归谁?
昨天,一对刘氏兄妹站在了法庭上,他们要替自己的父亲“伸冤”。哥哥刘耕源说,《梁祝》最初的改编者正是自己的父亲刘南薇。刘氏兄妹还指出,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在奥运前夕未通过著作权继承者的认可,擅自上演这出名剧,行为已涉嫌侵权。
昨天下午2:00,原告席上坐着三个人。其中年纪稍长的两位正是本案的原告,刘南薇的一对子女。开庭前,他们操着上海话激烈地交谈着。原告代理律师透露,刘氏兄妹为了替父亲争取回“梁祝”的改编著作权,已经打了10起官司,其中两起接受了法院调解。
刘氏兄妹索赔10万
刘南薇的后人刘耕源、刘朝晖现在定居上海。他们表示,上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父亲刘南薇创作完成了《梁祝》越剧剧本,演出后在当时引起了很大反响,得到了周恩来总理等当时国家领导人的赞赏与肯定,《梁祝》也因此成为了越剧史上经久不衰的经典剧作,享有盛名。
去年8月5日,借奥运会开幕前夕的契机,小百花在国家大剧院内公开献演新版《梁祝》,门票从100元到600多元不等,大剧院座无虚席。演出使用的剧本正是刘南薇版的《梁祝》,但小百花“使用时既未署名父亲是编剧,也未在演出前经我们许可,并支付相关报酬,纯系擅自演出。”
刘氏兄妹的代理律师在庭上朗读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期刊、书籍等都说明刘南薇曾在1951年就编导过《梁祝》。
“虽说浙江小百花自称上演的是新编《梁祝》,但与刘南薇的剧本对照来看,两者相似度60%以上。”代理律师读了两个剧本的唱词:南薇版是“若梁兄尚未定亲,小弟为你做大媒”;小百花剧本是“若你梁兄尚未定亲,小弟替你做大媒。”律师质问:“前后只有两个字的改动,难道就算创新?”
为此,刘氏兄妹要求小百花立刻停演新版《梁祝》,并为此前的表演支付给刘氏兄妹10万元的经济损失。
刘耕源告诉记者,从2002年开始他们的官司从上海打到了北京,从北京打到了扬州继而又打到了浙江。这当中,有状告音像出版社的,也有状告演艺公司的。目前,只有在浙江的3起有了判决,刘氏兄妹均胜诉。
民间艺术产品著作权存争议
对于刘氏兄妹的指控,小百花越剧团并不认可。其代理律师认为,“梁祝”存在于明朝年间,是一个口口相传的民间故事。真正的创作者是劳动大众,刘南薇不能独断地被认为是唯一的著作权人。
对于提出刘南薇是最初改编权人的说法,小百花剧团提出了质疑。据其代理律师查明,早在1945年,越剧表演家袁雪芬也曾整理了该剧本。最初改编人的事实尚存争议。
在说到袁雪芬整理改编的事实时,庭上出现了一个小争议。庭上,刘氏兄妹代理律师指出,目前在上海涉及的著作权案被告正是袁雪芬。袁雪芬与案件存有利害关系。
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