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杭州市政府拿出了今年的“立法计划书”,2009年的政府立法计划中,正式项目有9个。
地方性法规草案包括: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量监督管理条例(修订)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修订) 、杭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
政府规章包括: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杭州市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修订) 、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杭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实施办法。
预备项目13个。地方性法规草案包括: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杭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杭州市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管理条例(修订)。
政府规章包括:杭州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杭州市机动车配件经销管理办法、杭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修订)、杭州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杭州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此外,还公布了杭州老字号保护与管理办法、杭州市信息技术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地铁运营管理条例等15个调研项目。
为什么它们能“挤”进立法名单
需要受到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保护”的社会焦点很多,而每年的立法项目数量有限,排这份计划书是很有讲究的。
为什么今年杭州市政府要把立法的重点放在这些项目上呢?它们具备哪些急需立法的条件?如果涉及条例修改,修改的重点又在哪里?
对照这份计划名单,日报请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帮你解读这条新闻。
入选项目经过层层筛选
“市政府立法流程复杂而且严谨。 ”杭州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金志华说,以2009年的立法计划来说,在制定计划的前一年,也就是2008年,市法制办先要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发出征集项目的通知,并通过网络公开征集项目。
经过筛选,备选项目提交立法咨询委员会专家开展论证。
反复论证和多方沟通后,市法制办初步拟定2009年政府立法计划,再次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最终,才发布我们看到的市政府立法计划。
正式项目力保年内出台
金志华说,确定的项目按照立法条件的成熟程度,分为正式项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三类。
正式项目前期都开展了比较充分的调研论证,立法条件已经成熟,一旦正式列入立法计划将力保年内出台。
预备项目普遍为实际行政管理工作急需,前期也都开展了一些调研论证,但遇到具体制度设计等核心问题尚未明确、近期上位法是否修订尚不确定等问题,立法条件未完全成熟。一旦条件成熟,同样可在2009年内启动立法程序。
有些项目由于前期调研论证尚不充分,草案内容尚不成熟,或项目还无草案,因此列为调研项目。通过进一步开展调研论证,一旦立法条件成熟,同样可以进入立法程序。
需修订项目
《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量监督管理条例》解决追溯、抽检等几个顽症
市法制办:该条例2003年2月1日正式实施。但随着社会发展,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蔬菜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这次修订,重点解决几个“顽症”。包括建立健全蔬菜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规范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制度、加强蔬菜生产过程和经营过程的规范、完善行政执法手段和加大执法力度等。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
运输、施工等噪声都得有人管
市法制办:杭州市1981年10月7日颁布《杭州市噪声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第二次修正。
目前,杭州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城镇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城市环境公害之一,尤其是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问题较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杭州市环境噪声污染投诉约占环境污染投诉总量的1/3。
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原《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在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管理制度等一些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原条例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谁来“掐”灭香烟头是研究焦点
新制定项目
《杭州市控制吸烟条例》
谁来“掐”灭香烟头是研究焦点
市法制办: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控制吸烟的法律法规,对于吸烟的控制,主要通过地方立法或者规章加以约束。杭州市曾在1995年颁布《杭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但至今已有13年,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控烟要求。
之所以要为控烟立法,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杭州市民对控烟立法需求非常强烈。80%的非吸烟者赞成杭州市控烟立法,甚至65%的吸烟者赞成控烟立法(从国外经验来看,人均GDP超过6000美元,控烟立法的需求就会明显增加,杭州今年人均GDP将超过10000美元)。
条例将对现有需要禁烟的场所区别对待,拟设定全面禁烟场所、部分禁烟场所、倡导禁烟场所,设立相应的合理惩罚。对于一般市民来说,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禁烟条例如何执行,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从国内各大城市控烟立法内容看,执法主体绝大多数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部分城市也采用城管执法或卫生、城管联合执法的方式。但后者执法成本高、职责难以明确细化,单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存在人员不足,难以满足大面积执法需要。
由谁来“掐”灭香烟头?这一次,条例将研究更多其他弥补方式。
《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
提升户外广告品位是目标
市法制办:目前杭州市户外广告存在问题比较严重,主要包括设置过多、过乱、过大、品位不高和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杭州市直接可应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但从管理实际来看,尚存在不少问题。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事项不明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主管部门和审批主体不明确;针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规范要求、规划编制等不明确;针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后的管理要求不明确。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杭州市十分有必要、也已很迫切需要制定《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来替代《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并覆盖《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