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不交停车费两次以上,要在媒体曝光,并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以后买车、买房贷款都受影响。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加强停车收费服务信用研究。市城管办向市信用办提供停车人员失信记录,通过社会约束机制解决停车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车主拒付或少付停车费、逃逸等问题。
第一次恶性逃逸不交停车费,书面形式告知车主,并通报车主单位;两次以上,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怎么算逃逸?收费员来收,车主当面拒付;或是不理睬,管自己走掉。收费员请周围见证者签字证明后,会把不付费的车主信息上报。
如果车主到达或离开时,没看到管理人员,不视为逃逸,不作处理。不过,城管办工作人员提醒大家,最好离开之前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2319,把停车单据上的信息报给工作人员,免得以后说不清楚。
从去年7月1日实施停车新政到现在,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预计记录在案的恶性逃逸车主已有不少。不过该中心说,这份名单不会提供给市信用办作为失信记录,政策执行从刚出台的《意见》算起。
以后,各收费点原则上每班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确保在工作时间段内(8:00-22:30)有工作人员在岗;对于停车需求量较大的夜间繁华路段和停车包月等路段,计划延长收费服务时间。
《意见》中,还有两条与方便停车有关的政策。一条与市民相关:计划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小区停车包月办理工作,有包月需要的市民可以向各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咨询;
另一条与企业相关:为支持宾馆、饭店、金融等“三产”服务企业的发展,经企业申请,各区可对“三产”服务企业门前公共停车泊位实施委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