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6日讯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就给我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600元的贷记卡,这属于侵权行为,我要求工商银行宁波分行立即注销我名下的这张卡,并向本人赔礼道歉。”
3月2日,31岁的宁波市民王先生把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告上法庭。宁波市海曙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向工商银行宁波分行送达了起诉书副本。
其实王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近期,不少拥有驾照的宁波市民都发现,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中莫名其妙多出一张工行信用卡。不少网友在本地论坛上惊问:怎么有了张信用卡而自己不知情?这张信用卡又在哪里?
从没申请过,谁给我办的卡?
王先生是上个月底发现这张“神秘”信用卡的。因为要办理银行业务,他到宁波江东北路的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让王先生吓了一跳——他的个人信用报告里,除了他自己申领过的银行卡外,显示还有一张工行贷记卡,办卡日期为2008年底,授信额度为600元。
王先生感到莫名其妙:自己根本没有申请办理过工行信用卡,这张卡是谁办的?联想到报纸上说过有骗子盗用别人的信息申领信用卡透支,王先生马上去银行询问,想立即取消这张卡,可银行的答复让他更加心生疑虑。
“银行说这是他们和交警联合推出的一张有银行卡功能的市民卡,不能取消。可是我没有申领过这张卡,出现年费算谁的?”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王先生把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告上法庭。
另一位宁波市民陈女士不久前也听同事说“有驾照的人可能被办了一张工行信用卡”,就去查了自己的征信系统,果然发现了这张授信额度为600元的工行信用卡。陈女士有驾照的同事纷纷通过各种途径查询自己的信用卡办理情况,查询的结果验证了这样一个事实:在2008年底到2009年初这段时间内,有驾照的宁波人都莫名其妙地拥有了一张工行信用卡。
“我们只是在做信息预存”
昨日下午,带着疑问记者来到工行宁波市分行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解释,这张卡是工商银行与宁波交警部门联合推出的一种牡丹畅通市民卡,还未正式发行。考虑到驾驶员群体庞大,正式发行时办卡人可能会太集中,工行方面便提前做了信息预存工作。这张有银行卡功能的市民卡因为有“警务通”功能,要与交警的驾驶员管理系统连接,为了提前模拟运行,预存信息就自动进入个人信用系统了。
“这个授信额度600元,我们也是和交警部门商讨过定的,为了方便使用‘警务通’功能。”针对市民提出的会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年费,从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的疑问,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这种信用卡还没有启用,不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也不存在年费问题。“这些信息是2008年12月开始预存的,这种信用卡目前不是有效卡,没有任何风险。如果市民需要办理牡丹畅通卡,需要在有关部门的联合公告发出后,再到工行宁波市分行通过普通信用卡申请流程申请。”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目前宁波工行已经预制了10万张这样的银行卡,主要发放对象是宁波市区驾驶员。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工行已经开始清除这些预存的模拟信息,很快就会完成清除工作。
随后,记者询问了宁波银监局工作人员,对于宁波工行的“预制卡”的情况,他表示银监局已在调查,因为之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市民卡预存信息的情况,现在不能下结论银行是否涉嫌违规操作。
对此,宁波众多司机表示非常气愤:“我们并未申请使用警务通,交警部门凭什么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就将我们的信息告知银行。这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本人不签字卡不会生效
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此作了解释。他们确实和工行联合推行一种具有移动警务通服务功能的卡,目前全国许多地方都在推行这种警务通,以后驾驶员不必特地去缴纳罚款,可以现场刷卡缴款,“警务通”可直接读取市民卡上的驾驶员信息,为广大驾驶员提供出行便利。
交警部门同时表示,这张卡是以市民卡的方式在自愿基础上办理的,本人不签字不会生效。驾驶员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可以理解,目前交警部门已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将个人征信系统里的这部分记录消除,并会通过公告向市民解释此事。
市民卡发行只在建行和鄞州银行
这张“预制”的市民卡,到底是不是正规发行的市民卡?记者拨打了宁波市民卡服务热线,服务人员称,目前宁波的市民卡发卡机构只有建设银行和鄞州银行,两家银行发放的是具有金融支付功能的市民卡,但不具有政府服务功能。
银行、交警做法欠妥
交警、银行不经过本人同意就给有驾照的市民办理信用卡是否合理?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慧杰说,两家的做法欠妥。首先,如果银行是为了方便市民进行信息预存,应该只有银行内部人员知道,而且应该仅限于部分直接参与预制的内部人员,信息不应该扩散到个人征信系统里去,因为这个征信系统也对其他银行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其次,交警和银行如果真是要方便大家,起码要和本人进行一个初步的沟通,本人有这个意愿才可以进行这种所谓的信息预制。缺乏监督保护个人信息常被泄露滥用
新房刚拿到钥匙,装修公司、房屋中介就跟踪而至;刚买新车,就有人打电话推销保险……各种名目的推销和宣传,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等渠道铺天盖地而来,电话、手机、网络这些发达的通信工具,在缩短人们沟通距离的同时,也使很多逐利之手不厌其烦地骚扰我们的生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调研报告》指出,由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机制存在很大问题,我国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和滥用时,大都投诉无门。
有些机构不能对掌握的个人信息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导致有关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现象越来越多。例如近日,西安媒体就报道,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万多学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校方擅用信息办理了信用卡。
此外,《报告》还列举了其他个人信息被滥用的现象。如一些商家在办理积分卡时,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号、工作机构、受教育程度等与办理信用卡不相干的信息,然后擅自披露和提供个人信息给相关利益机构。这是一些企业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渠道。
更严重的是,社会上出现了大量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如兜售房主信息、车主信息、患者信息等,并形成了一个产业。有关机构使用个人信息时,超出了收集个人信息时所明示的目的。
《报告》指出,银行等一些企业往往通过格式合同限制个人的权利,为自己滥用客户信息创造合法的依据。比如,几乎所有银行在信用卡章程上,都用小得不能再小的文字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要求用户允许银行在认为必要的情形下,把用户信息传递给第三方。《报告》认为,这是造成个人信息在银行、商场、航空公司、保险公司等之间广为传递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