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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又一女孩披露当年求职遇王总的恶心经历

电视新闻截屏

  《一起各执一词的强奸未遂事件 从应聘开始……》追踪

  28岁的张女士到体育场路王总的“杭州金×新型建材公司”应聘。

  那天上午10点多,王总带张女士来到萧山一家假日酒店,进入4楼一个豪华单人房间。12点多,两人从酒店出来,先后打110报警——王总先报的警,说张女士想敲诈他;后报警的张女士说,王总面试时很轻浮,她不想去,但王总一直纠缠她,后来王总说介绍她去他一个朋友的公司,约在酒店见面,但那位朋友没来,进房后,王总想强暴她,因她拼命反抗未遂。一起各执一词的强奸未遂事件 从应聘开始……>>>详细

  报道出来后,引起强烈反响。3月4日,记者与王总对话。去年就有两位网友论坛发帖曝疑似此王总者性骚扰>>>详细

  3月6日,又有两位女孩站出来,指证也曾遭遇此王总的性骚扰,其中一位叫芳芳的女孩指证,2006年3月,她还是大四学生时,曾被王总带到兰溪,强暴得逞。三年前几乎同样方式被王总强暴 又一女孩报案>>>详细

  昨天报道后,在论坛再次引起强烈反响,至昨晚11点截稿时,仅其中一个帖子,网友跟帖已近三十页。

  有网友强烈要求警方,公布当时张女士在萧山那家宾馆大厅求救时的监控录像。

  昨天,又有一个女孩提供她和这个王总的交往经历——

  我是2007年毕业的。2006年底,我在“前程无忧网站”上投了简历,其中就有王总的公司。

  2007年初,他(后来证实就是那个王总)打电话给我,是固定电话。他声音相当有磁性的,普通话很准,没觉得是不好的人。他说:“你现在有工作了吗?”

  我说还没有。

  他就问了我学历呀、工作经历呀,什么的。当时,他也问过我,有没有男朋友。我当时没在意。因为我们做财务的,老板总怕留不住人。

  问了之后,他就觉得我是OK的。

  因为当时,我是泛泛地投的。我忘记我投的是什么岗位了,我就说:“不好意思啊,我是应聘你们公司什么岗位的呀?”他说:“文员。”

  我说:“不好意思啊,我不想做文员,我还是想做会计。”

  过了几天,他用手机发短信给我,说现在他在招会计。问我有没有兴趣。他当时是用133……那只手机发的。我当时有点纳闷,我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一般公司找会计,都是找有工作经验的人。我就说,我暂时不想工作。因为我当时只想有个实习的机会。他说他在外地出差,回来见个面吧。

  当时我不想正面拒绝,就一直拖。

  后来,他电话打到我学校寝室里来。当时,我留简历时,寝室电话号码也留上去的。我说,“我找不到你们公司呀?”

  他说:“找不到不要紧,我们在外面见个面吧?”

  当时我想,要么就见一下算了吧。怕他老烦我。

  我不想去他公司,就挑了武林广场,我想市中心嘛,人比较多。

  见面时,他一看到我,眼睛就盯着我看,很不舒服。

  我说:“找个地方坐坐吧?”他还是不吱声,就盯着我看。我说,就去肯德基吧。

  在肯德基坐下,从头到尾,他就一直盯着我看。我当时就想走,但出于礼貌,我觉得不能马上就走。

  然后,我说我晕车,想早点休息了。

  他说:“我们去梅家坞,找个通风点的地方喝茶吧。”

  我当时就觉得不行,梅家坞离这儿这么远。如果我上了他的车,还不知道他会把我带到哪里去。

  我说:“不行啊,我晕车,坐小车更晕的。”

  他说:“走吧走吧,我开车很稳的。”他就站起来,靠近我,拉我。他一靠近我,我就很警觉。这时,正好有个朋友打电话给我。我就编了个理由,走了。

  回到学校后,他还是打电话给我。意思让我到他那里去工作。我说:“我暂时不想工作,要考专升本。”

  他说:“那交个朋友也不要紧的。”

  我敷衍了他几句。我当时不愿意与人结仇。一个女孩子,大学还没毕业呢。

  一直到有天晚上,挺晚的,他电话打到我寝室里,说:“我招了个女秘书,那个秘书总嘲笑我。”

  我说:“她嘲笑你什么呀?”

  他说:“……,……”(此处删去两句不洁之语)

  我就觉得他挺恶心的!我就敷衍他,说:“没事了吧?”我就挂了。后来,寝室电话又响,我接起来,又是他。我假装已经睡了,问他什么事情啊?

  他说了一堆的话,说第一次见面就喜欢我啦,我很好看啦等等。后来,越讲越过分,说很想跟我做爱什么的。最后,他叫我的名字都不叫全名了,就叫我一个字。

  我一直没吭声。假装睡着了。他以为我真睡着了,就说:“祝你做个好梦吧。”他还在电话那头“咂”亲了我一下。我觉得超恶!

  这之后,他发了好多短信给我。我都没理他。

  最后一次他打电话给我,他好像是在家里,也是打到我寝室的。他说:“我很难受,我很难受啊……”我问他,怎么啦?接着,他就在电话里发出一种嗯嗯啊啊的声音。我就把电话线拔了。

  那时,快毕业了,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人家当时都去实习了。我一心想要做会计的岗位,但不好找。

  就这样,他频繁打我电话有两个多月。后来,我毕业后,也有打电话、发短信给我,我都不理他的。后来,他可能是找不到我吧,就没联系了。

  论坛上第一条信息是“强奸未遂”,我也看到了,当时,我没多想;第二条信息上,有人把他的公司名字和照片登出来了,我一看,当时在办公室就叫起来了。同事都吓了一跳,问我怎么啦?我说我在鬼门关转了一圈。

  (记者问:你确信,那人就是王总吗?)

  他当时没告诉我名字,但他打电话过来,出于礼貌,我问他贵姓,他说姓王。我记得清清楚楚。而且,公司的名字一模一样的。再说,当时他打电话给我就说自己是老总的。还有,网上照片不是公布出来了嘛,就他!绝对是他!

  昨晚记者再次约见张女士

  目前她最担心家人受对方伤害

  昨晚,记者再次约严先生见面(严就是在萧山遭遇王总的张女士的丈夫),张女士也在。严先生说:“这次事情发生后,老婆一直很害怕,我每天上班都要带着她。”张女士则不停地问我,王会不会找人伤害她的家人?“我的女儿才8个月啊。”

  下面是张女士再次讲那天的经历——

  3月3日那天,他带我到萧山去和他朋友见面。他说把我介绍到他朋友的公司上班。他带我去了绿都假日酒店,他说要开房间等朋友。我不同意,他拍着胸脯说:“我拿我的人格保证,不会有事情的。”

  (站出来指证,说自己在兰溪被王总强暴的芳芳也提到过这一点:王总当时在宾馆开房时,也曾说过:我拿我的人格担保,我不会怎么样你的)。

  萧山事件发生后,在萧山市北派出所门口,浙江电视台《生活零距离》记者采访王总时,王也有一番类似的说词:“……3岁小孩也知道的,不是我把她强行拉进去的。这里面有些东西我也不方便说,不说你也心里明白。”当电视台记者说,张女士告你试图强暴她。王说,“你要拿证据出来!我也是个成年人,是个比较理性的人,在很多方面,任何方面,都讲究个……是吧?心甘情愿的方式,讲究和谐的方式。她有没有向你提出要求呢?有。我骗你是畜牲!”

  看得出,王总是一个喜欢发誓的人。

  因为我刚生完小孩,又值经济危机的时候,就业压力比较大……

  (严先生在一旁轻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老婆,是我不好!”)

  进了房间后,看他把门反锁了,我觉得情况不对,想逃,他将我推进房间,我想打电话,他夺下我的电话,把我按到在床上,我说:“请尊重我!”

  他起身,问我想要什么?我说我什么也不要,求他放我走。他说:“我什么都可以给你的。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你了。”

  说着,他又把我按倒在床上。我慌乱中拿起酒店的笔,用笔尖朝着他,说:“再胡来,我就不客气了!”我告诉他:“我宁愿死也不可能和你发生关系的。”

  他说:“那你去死吧!”

  我举着铅笔,挣扎着爬上窗台,想拉窗户跳下去!可窗户是锁牢的。我当时就这么想的,宁可死掉,也不让畜生得逞!

  (“老婆,你怎么能这样想呢?”坐在一旁的严先生紧张地插话道:“你这样做不行的。如果真这样的话,就没人证明你清白了。知道吗?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的,一个女孩子突然在一个男人家里从阳台上坠下,死掉了,后来,那个男的就说这个女的是愿意跟他回家的,知道吗?”)

  “老公,我知道我错了。这样的话,我女儿也见不到了。女儿才8个月呢。可当时,我真的顾不了这么多,真的!”

  (据张先生说,警方在勘察现场时,在房间窗台上提取到了张女士留在窗台上的痕迹。)

  他急了,把我使劲往下拉,导致我背部多处受伤,现在还挺难受的。

  我朝门跑去。他迅速把门堵上。我大声呼救。他说:“你敢叫,就掐死你。人为什么会杀人?杀人就是在冲动的时候杀的!你别把老子惹毛了,你的简历都在我办公室。你的家底,我全部清楚,老子要把你全家人全部弄掉!”

  (芳芳在讲述自己的遭遇时,也提到过王总有类似的威胁言语。)

  他提到我家人,我就怕了,我不想让任何人伤害到我家里的人,我一个人没关系的。我就跪了下来,求他放过我。他说:“老子都被你弄得××了,我脱下来给你看!”

  我的手上有好几处被他抓破了皮。我见没办法可以逃脱,就想了个主意,想办法从房间里出来,这样就可以寻求帮助。他说给我钱,我就顺着他的话,让他把钱取现给我,其实,我是想离开房间。

  他见我以死相逼,没办法就陪我下楼。

  在快出大厅的时候,我对他说:“我饿了,能不能吃点饭?”说着,我直接跑向服务台,并向服务员使眼色,可服务员没反应。他跑过来,使劲拖着我往外走,我抓着柜台不放,有5-7分钟的时间。监控录像里面已经证实。

  这时,有一个女客人来住宿,我急了,拉住她,他拉我,把我和那个女客人一起拉摔在地。围观的人多了起来,他看事情不对,丢下一句:我先走了,再联系。

  后来,在市北派出所报警时才发现,他竟然恶人先告状,说我敲诈他。

  其实,大厅里的情况都有监控的,如果我敲诈他,我为什么要逃?为什么要向旁人求救呢?还有我身上的那些伤又说明了什么?

  (说到这里,张女士非常激动。)

  我真不明白,这样的人,难道真的就没有人制裁他了吗?我现在很担心我老公,担心那个畜生伤害他。

  群众反响强烈:

  此案绝不应按一般纠纷处理

  静观警方接下来如何作为

  昨天,好几位律师朋友打进快报热线,他们的看法,归纳起来如下:首先,他们认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而不是一起纠纷或一起简单的治安案件;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三、七款,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拘留: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因而,警方可据此直接刑拘王××。

  根据有三:A.王说带张去见朋友,首先这是一个骗局;B.张身上有抓痕,说明有暴力行为;C.从大厅监控录像来看,张想逃,说明王的行为是违背张意志的;如果房间窗台有张欲跳窗的痕迹,更能加强证据。这些都说明,这应该按强奸未遂案件调查,而不是按纠纷处理。

  另外,现在又有这么多女孩站出来指证曾被王侵害过,那么,参照此条第七款,王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

  关于何地受理此案较为合适?两位律师一致认为,萧山警方可以受理此案。因为,张受侵害的行为是强奸未遂,是现在发生的,而且也是第一个报案的;昨天报道中提到的芳芳的事情发生在兰溪,是一起强奸成功的案件,即使这样,萧山警方将此案并案侦查也没有错,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萧山区公安分局沈秋羊副政委,转达群众意见。他表示:他们决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他们会在最快时间内,与兰溪警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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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7 条,查看全部 昵称:  
网友 alan 于2009-03-27 11:18:20 就 昨又一女孩披露当年求职遇王总的恶心经历 评论

  有什么用还不是那畜生花点钱摆平。这社会就这世道 ----同意.,事情的最终结果必是:王总花钱,事情不了了之~~~~~~~


网友 蓝色飞扬 于2009-03-20 14:31:28 就 昨又一女孩披露当年求职遇王总的恶心经历 评论

  王总事件应该得到公安机关的关注,应该好好惩罚那个王总,根本不是人


网友 于2009-03-11 19:09:41 就 昨又一女孩披露当年求职遇王总的恶心经历 评论

  这个记者水平不到家,居然没有那位王总的采访,怪不得人家要说媒介审判了


网友 于2009-03-11 09:51:04 就 昨又一女孩披露当年求职遇王总的恶心经历 评论

  可能吗??这个家伙如果没有新闻媒体主持公道的话,我估计肯定没事!!!只要新闻媒体的监督一直下去,不要被他花钱和谐掉!!!!!!!中国到底是什么社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哦!!!


网友 gao 于2009-03-09 12:44:07 就 昨又一女孩披露当年求职遇王总的恶心经历 评论

  有什么用还不是那畜生花点钱摆平。这社会就这世道


网友 于2009-03-09 12:01:31 就 昨又一女孩披露当年求职遇王总的恶心经历 评论

  这个姓王的杀无赦!支持的顶起!


网友 于2009-03-09 09:35:17 就 昨又一女孩披露当年求职遇王总的恶心经历 评论

  根据反映这些情况来看,如果证据成立,这个王总足够判死刑的


·三年前几乎同样方式被王总强暴 又一女孩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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