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7点19分、7点27分,“王总”两次致电杭州某报热线:
7:19:我在派出所,我就是你们报纸天天报道的王总。我……是被你们迫害的,我是无辜的,你们天天报道,我的生意没法做,我希望政府能做出正确的判决,我绝不会强迫人家做不愿意做的事情。有人陷害我。
7:27:我希望公安机关能给我公平、公正的机会。我白手起家没想到今天弄到这个地步,人言可畏。在很多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媒体已经把我罪定好了。
对这两通来电,都市快报编辑部公开答复如下:
王总,你好:
尽管目前有数位女性向警方报案,指控你性侵犯或性骚扰,但我们是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必须讲证据、重法律,警方现在正在调查取证,如果警方调查未能取得你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法律就必须认定你在新的证据出现之前是无罪的。那我们也必须承认你是无罪的。
但是,就算法律认定你无罪,并不代表“有人陷害你”。这么多女性的指控笔录在警方那里登记在案,你要说她们“陷害你”,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至于媒体给你“定罪”一说,则更是无从说起。我们只是客观跟踪每一位女性向警方报案时对你的指控,同时也充分尊重了你表达意见的权利。
我们《都市快报》如果在这一系列的追踪报道中,有不合乎法律的地方,我们完全尊重你诉诸法律的权利。
都市快报编辑部
事件最新进展:
昨天,根据多位女性的报案,警方仍在全力调查取证当中。
【事件回顾】:
《一起各执一词的强奸未遂事件 从应聘开始……》追踪
28岁的张女士到体育场路王总的“杭州金×新型建材公司”应聘。
那天上午10点多,王总带张女士来到萧山一家假日酒店,进入4楼一个豪华单人房间。12点多,两人从酒店出来,先后打110报警——王总先报的警,说张女士想敲诈他;后报警的张女士说,王总面试时很轻浮,她不想去,但王总一直纠缠她,后来王总说介绍她去他一个朋友的公司,约在酒店见面,但那位朋友没来,进房后,王总想强暴她,因她拼命反抗未遂。一起各执一词的强奸未遂事件 从应聘开始……>>>详细
报道出来后,引起强烈反响。3月4日,记者与王总对话。去年就有两位网友论坛发帖曝疑似此王总者性骚扰>>>详细
3月6日,又有两位女孩站出来,指证也曾遭遇此王总的性骚扰,其中一位叫芳芳的女孩指证,2006年3月,她还是大四学生时,曾被王总带到兰溪,强暴得逞。三年前几乎同样方式被王总强暴 又一女孩报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