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3月10日上午
地点:宁波鄞州区法院
起诉对象:沈某
检方起诉:职务侵占罪
刚踏进法庭的那一刻,31岁的沈某便哭开了。她戴副黑框眼镜,留着齐耳短发。
沈初中毕业,宁波人,原是当地一家公司的助理会计,在那里工作了11年,她就用其中的8年(2000年至2008年),从公司一点一点拿走了425万元。
400多万都用到了哪里?
沈挪用公司的钱,手法并不新:
她负责审核单位职工集资款,于是就虚构了存款—结算—取款这个过程,再拿着单子到公司出纳处领款。年底盘账的时候,她以别人的名义填写领款单,这样一来,账就做平了。
公司每年年底查账,只是粗粗对一下,根本没有细查,公司财务监管的缺失,也是沈8年来能不断得手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公司拿走的一些钱,沈主要用于和老公开办的仪表厂,买设备;买了两辆汽车,共计36万;炒股投进去三四十万;借给他人三四十万;还有一部分用于购买房产。)
她曾经把所有的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
法官问沈:一开始为什么要拿钱?
“那时我刚结婚,老公想开厂,缺钱,我想帮他。”
老公知道你钱的来路吗?
沈沉默良久,突然翻供:“他知道。”
听到此言,满座皆惊,在公安侦查阶段两次接受询问,沈均表示,老公不知情,她把所有的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
“之前我一直不承认他参与,是为了我6周岁的儿子,如果母亲坐牢,父亲也坐牢,孩子就没人管了。”说到这,沈又哭了。(沈的老公目前取保候审)
沈说,当老公知道她的钱是从公司里拿来时,不但没劝她,还继续叫她拿来用,“他一直逼我打我,我父母都是农民,我不敢和他们说。”
“我希望他也能被抓起来。”沈说,现在很后悔当初没说实话。
她为什么翻供?
沈的律师说,在沈出事后,她老公没有去送过衣服,也没送过钱,孩子还寄养在亲戚家中,这或许让她对丈夫心灰意冷,当庭翻供。
律师说,婚后,沈和丈夫的关系相当紧张,丈夫一直要求离婚,而沈并不愿意。
沈说:丈夫的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丈夫的经历,让沈更加坚信,答应离婚,对年幼的儿子没有什么好处。
“她开始不断拿钱来满足丈夫办厂等需求,试图缓和夫妻关系,来维持这段婚姻。”沈的律师说。
在拿钱的最初,沈和他的丈夫曾想靠办厂产生的利润,来补窟窿,但对于一年收益只有10多万的工厂来说,要补上400多万的大窟窿,显然并不容易。
昨天,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最后陈述时,沈的声音很轻很细,“看在我还有个儿子,希望法庭能对我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