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3日讯
在老家风风光光地操办了婚礼,却在3个月后被警方带走了,原来这个江山男子江某结婚用的钱,大多是从单位挪用来的公款。
27岁的江某大专学历,从去年1月份开始在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做业务员,负责推销汽车保险。因为以前就在汽车服务公司做过理赔工作,很快他就在业务方面表现出过人的能力,到11月份,已为公司做了车险业务150余万元。
不过保险公司给他的回报并不太多,头三个月连底薪都没有,到第四个月才有800元底薪加提成。
江某刚谈了个女朋友,一方面他准备结婚,另一方面为了扩大保险业务赚更多钱,他自己开了个营销部。
公司是每月的月底才让业务员交一次保费的,江某利用这个管理漏洞,将部分保费挪用于自己营销部的流动资金。一开始,他还能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把公司的钱还上,但到了11月份,公司对账发现,被江某挪用的资金已经高达70多万元。
被江某挪用的钱除了结婚开支外,他还买了两辆车,由于江某已经无力偿还,保险公司最后报了案。2月25日,萧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批准逮捕江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