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
全国首批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设立的合作社营业执照在浙江诞生。这意味着浙江农民可以拿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作价出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及土地的用途均不会发生改变。
昨天下午,诸暨人俞得苗“喝到了头口水”,拿到了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而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据悉,首批共有12家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营业执照上都清楚地记载了“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
作为配套,省工商局和省农业厅也正式启用全国首份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激活1.3万亿资本
手捧着营业执照,俞得苗别提有多高兴。他说,今年年初,他和几个农户一起商量着出资20万元,合股开办专业合作社,但是因为大家在原来的土地上投入了不少资金,手头上的现金都不多。
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作价出资的政策,为他和同伴们解了困,“现在9名农户以拥有的16.42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在承包年限内,每亩评估作价4800元。”他说,这也让他们德苗农作物专业合作社终于得已成立。
据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历史并不久,但是由于适应了农民的需求,发展却很迅速。2006年来自浙江台州地区的10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从浙江省工商局拿到了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至今全省已经涌现了10900多家合作社,在一些地区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带,如台州市由绿牧草鸡合作社带动而形成的温岭1000万羽草鸡产业带;由箬横西瓜合作社带动而形成的温岭东南沿海8万亩西瓜产业带等,“但它们都是以现金出资的,还有很多农民想要规模化经营,但是苦于手中资金不足。”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而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实施,帮助千千万万个“俞得苗”解决了资金的困惑。
“全省耕地面积是13048万亩,按照第一批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每亩每年作价500元,20年的承包期限计算,通过这项政策可为我省农业发展激活1.3万亿元资本。”昨天,省工商局的负责人算了一笔账。该负责人指出,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两只推动农民致富的手合起来,能暴发出更强大的能量,从而有力地推动我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进行二次飞跃。
变土地资产为资本
事实上,1.3万亿元不是个小数目,但如果不能够保证出资的形式始终符合现有农村土地制度,不能保证农民在出资的过程中不吃亏,不能保证1.3万亿元全部用于农业生产,则一切都是空谈。
“在制定《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的时候,旨在结合浙江实际,在制度上致力于让农民‘稳赚不赔’。”浙江省工商局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暂行办法》早在2008年底就开始起草工作,从出资原则、投资对象以及评估和验资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暂行办法》中农户在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可进可退,可以新设立合作社,也可以在原有合作社中进行增资,但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其次,《暂行办法》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有明确的指向,即仅限于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不包括向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等其他企业出资。这将保证“专款专用”。
《办法》还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评估和验资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由全体社员评估作价,不需要进行验资,一方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另一方面最大限度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简单地说,我们出台《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使农民有了两个证,一是承包责任证书,二是土地资产权证。”省工商局负责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