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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车竟是二手货 富通汽车4S店涉嫌"二次销售"

  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  买来新车半个月之后才发现,这辆车曾经销售过。昨天,杭州车主周先生气愤地打进汽车维权热线85606166,要求4S店给个说法。接到周先生的投诉之后,记者立刻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蹊跷维修单车主另有其人

  2008年12月2日,周先生以9.05万元的包牌价(包含购置税、保险、四自工程费、上牌等费用),向东风雪铁龙经销商浙江富通4S店购买了一辆爱丽舍。

  由于单位的停车证一直没有办好,直到2008年12月20日,周先生才第一次开车上路。当天下午,周先生将车子开到加油站加油。加满油之后,他发现油表指针出现了故障,遂将车子开往富通4S店进行维修。修车的时候,维修人员不经意地问了他一句:“你这辆车是公司的吧!”由于很匆忙,周先生当时对这句话不是很在意,也没有索要维修清单。

  2008年12月31日,油表指针故障再次出现。这一次,4S店为车子更换了仪表台。“回到家后,我拿出维修清单仔细看了看,觉得很不对劲。”周先生告诉记者。维修清单显示,这辆车的车主竟是华力公司(化名),行驶里程数为2121公里。周先生清晰地记得,他在4S店看到这辆车时,车辆里程数仅为722公里。

  新车系前任车主的“退货”

  “这里面一定有名堂。”由于维修单上的车主信息和行驶里程数均不符,周先生联想起第一次修车时维修人员不经意间说的一句话。他觉得这其中有猫腻。

  为了搞清真相,周先生找到了华力公司。华力公司相关人员告诉他,2008年10月份,他们公司确实曾购买过这辆车,但一直未上牌。后来考虑到作为公司用车不够气派,他们就向富通4S店退换了一辆汽车。

  2009年1月19日,华力公司向周先生出具了一份书面的情况说明书。“车价是8.3万元,车子退回去后,富通4S店退还购车款7万元。车子到公司后一直没上牌,车库里放了将近一个月,行驶里程数大概是1000公里。”昨天,记者在这份加盖华力公司公章的情况说明书上,了解到这辆车销售给周先生之前的一些“身世”。

  周先生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一次购车。碰到这样的事情,他觉得很晦气。“就比如要跟一个女孩子结婚了,结果她突然告诉你,她曾经结过婚,谁能接受得了?”他说。

  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未果

  今年春节过后,周先生找到了富通汽车4S店进行交涉。4S店方面也承认了这辆车在周先生之前曾销售给华力公司的事实。但是涉及到赔偿,双方协商了一个多月,仍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我认为对方的行为是消费欺诈,应该‘退一赔一’(注:裸车价为7.8万元)。但是对方始终不同意,只愿给我适当赔偿。由于我们双方要求差距过大,直到3月14日晚上,还没有谈出一个结果。”周先生说,整整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不愿意再这样无限期地拖延下去。此次求助本报汽车维权热线也实属无奈,同时正在考虑诉诸法律。

  “事发时我还没到任,对其中的一些细节不是很了解。我们很想尽快处理好这件事。我们愿与周先生继续协商处理方案。”今年2月份刚刚出任浙江富通总经理的汪女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与周先生进行过多次沟通,认为车子并无重大质量问题,“退一赔一”的要求过高。

  法律支持车主“退一赔一”

  “故意隐瞒车子曾经销售的事实,误导消费者,这样的二次销售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浙江汽车消费维权委员会委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严立芬律师认为,周先生要求“退一赔一”,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在这一事件中,经销商认为车子并无质量问题,这只能说明其违法行为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是不能改变‘消费欺诈’这一违法事实。”严立芬说。

  周先生最终能否获得“退一赔一”?本报将关注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

  3月10日,浙江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成立。本报是委员会中唯一一家省内纸媒。本报汽车维权热线暂时无法解决的消费投诉,将直接提交浙江汽车消费维权委员会,作为重点案例加以解决。

  记者手记

  失去诚信

  就失去一切

  “3·15”期间重谈诚信话题,这对商家而言似乎有些沉重。但是这样的老旧话题还是不得不说。

  去一家4S店购买汽车,除非事先说明,否则谁愿意买一辆曾经销售过的“二手车”?恼怒的车主将这件事打了一个很恰当的比方,说是结婚后才知道自己的新娘曾经有过一段婚姻。无论经销商再作什么样的解释,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退一赔一”也好,协商解决也罢,这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力。

  最近几年,曾经修过或者曾经销售过的车子,再次销售的现象时有发生。经销商究竟是怎么了?其实这样的教训是很深刻的,难道非得教训到了自己头上,才会收敛这种不光彩行为吗?

  失去诚信就会失去一切。今天,你可能因为将一辆修过的或者销售过的车子重新销售,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明天,你可能因为东窗事发而千夫所指,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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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2 条,查看全部 昵称:  
网友 于2009-03-16 16:00:54 就 刚买的车竟是二手货 富通汽车4S店涉嫌"二次销售" 评论

  找FM93交通之声的越姐帮忙,她在去年还是前年啊,就帮助丽水的车主维权,成功退一赔一了,我记得是一辆别克车。


网友 于2009-03-16 11:34:37 就 刚买的车竟是二手货 富通汽车4S店涉嫌"二次销售" 评论

  周先生清晰地记得,他在4S店看到这辆车时,车辆里程数仅为722公里。-------超过50公里,就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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