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3日讯
61岁的陈洪,本来可以开始享受退休生活了,如今却面临10年的牢狱之灾。11年前,他倒拨了两个村的电表,侵吞电费20余万元。
那时,陈洪是宁波市用电管理所的抄表员,负责抄录江北区甬江街道下辖的8个村的用电情况。
沈海良和徐惠尧分别是当年甄隘村的村支书和水电工,他们找到陈洪,说村里每年电费开支都太大,请他帮忙。
陈洪答应了,但要求将“省”下来的电费分1/3到1/4给他。
倒拨电表的事,陈洪干了两次,分别收了1万元和4万元的好处费。
别的村听说了,也请他去“帮忙”。他收到的钱,都用于嫖赌。
1998年下半年,沈海良因涉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落网。陈洪知道大事不妙,跑了。
这一跑就是10年。以为事过境迁的陈洪回到宁波后,没几天就被抓了。
至于当年到底偷了多少电,几位当事人都说记不清了,发票也没办法查证。按陈洪收的好处费和比例倒推算,至少有20余万元。其中,甄隘村占了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