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3日讯
记者从温州市科技局获悉,温州市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集中力量扶持它们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优势,在全市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的选取对象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自主创新能力较强、有一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的企业,实行企业自愿申报,4月底前需将申报推荐材料递交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处。申报企业须具备: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市内或各区、县(市)内或行业内重点、知名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工作机构及管理制度建设;企业经营诚信守法,近两年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等条件。
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的审定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对已确认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复核。据介绍,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是积极探索温州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途径和措施,主动帮助温州市企业应对市场竞争中的知识产权挑战和风险,增强温州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