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3日讯
近日,盲人老汉周某某在宁波慈溪家中激动地从嵊泗法院执行局林法官的手中,领取了剩余的执行款9000元。老人百感交集、老泪纵横:“差不多7年了,我终于拿到了所有的款项,再也不需要在宁波和舟山两地奔波了。”
2002年,周老汉根据民事判决书,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忻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共64000元,因忻某长期在嵊泗县大洋山经营企业,江北区法院遂将此案委托嵊泗法院执行。
嵊泗法院受理后,立即派人员赴洋山进行调查。经查,被执行人忻某在洋山一直经营制冰厂,但生产经营困难,并负有相关债务,无履行能力。后忻某负债累累,外出下落不明。申请人老周不得不申请债权凭证。
就在该案几乎变成“死案”的时候,获得了转机。今年1月底,嵊泗法院执行局在赴宁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执行期间获悉,被执行人忻某又回到了原住所地宁波,并有社会养老保险金这一重大线索。承办法官立刻行动,冻结了忻某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又说服忻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时当即履行了借款本金55000元。
一个月后,承办法官又赶赴宁波,将被执行人忻某处剩余的9000元利息送到了申请人老周的手中,一起积压了7年的案子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