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
民间有句谚语:油菜花开,防狗咬人。昨天傍晚5时10分,婺城区新狮街道唐村,一名8岁小女孩在村上一超市门口玩时,被一条狼狗咬了一口,所幸小女孩身上穿的衣裤较厚,被狗咬后没有受伤。
狼狗是超市老板陈某养的,被咬的小女孩是同村村民唐某的小孩。女儿被狼狗咬去后,唐某找到陈某,要陈某赔医药费。陈某说,当时好几个小孩在超市门口玩,有人拿石头扔狼狗,惹恼了狼狗,这才发生狗咬人的事情。陈某以此为由,不愿支付唐某女儿的医药费。
幸运的是,因为昨天气温较低,唐某女儿身上穿的衣服较多,被狼狗咬去后,没有伤及皮肉,不过大腿上还是留下了两个瓜子般大小的牙印。唐某不放心,雇了车子送女儿去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病疫苗。
唐某事后坚持要陈某赔偿医药费。理由是陈某当时没有给狼狗拴上狗绳,狗主人没有看管好狗,因此造成他女儿被狗咬去,陈某对此应付相应责任。
由于双方协商不成,唐某报了警。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陈某最后向唐某支付了300元医药费。
市疾控中心有关工作人员提醒,春季是狂犬病多发季节,人们要预防狂犬病发生;人们普遍认为,只有被狂犬咬了才会患狂犬病,其实这是个认识误区,事实上许多动物都可能传播狂犬病;春季变暖,猫、狗等动物咬伤病人增多,尤其近年来,市民养宠物的越来越多,动物咬伤病人出现多发趋势,市民平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尽量避免被犬、猫等动物咬伤、抓伤和舔及破损的皮肤及黏膜,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应立即进行受伤部位彻底清洗和消毒处理,并接种安全有效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