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公安厅透露:去年,全省共立传销犯罪案26起,涉案2亿多元,共查处犯罪嫌疑人40名。
“传销从发达地区转移到欠发达地区,手段更趋欺骗性和暴力化。”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市场秩序侦查指导管理科科长徐盛惠说。
去年开始,传销活动又在抬头。这类传销组织大多采取上课洗脑、精神控制,强迫接受培训,甚至使用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引发了不少治安、刑事案件。
2008年1月到8月,仅金华市发生因传销活动引发的跳楼事件9起,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传销模式发生变化
1.通过网络发展成员
组织者从营销实物转为营销概念,从面对面拉下线到网络发展成员,以电子商务或推销加盟店的名义,发展下线。
上周,永康发现涉嫌传销的“蝴蝶夫人”就是如此。
“蝴蝶夫人”设有网站,利用网络来发展下线。购买该公司化妆品获得会员资格,按发展下线会员人数及业绩等,获得各种奖金。
徐盛惠:这是省内传销活动的一种新模式。在奖励方式上,奖金除了额度大,名头也多样化,如广告宣传奖、消费累积提成、培育奖、推广奖等十多种。
2.“对对碰”
传销发展下线模式从原来的金字塔变为“对对碰”(如图)。
去年8月,警方查获的杭州太竹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就是一条线发展成“双并线”,当这两条下线分别发展到10个下线时,这条线的上家就可以拿到几千元乃至几万元不等的报酬。
徐盛惠:这样发展出来的组织结构,对参加者的诱惑更大,按这样的计算方式,奖金力度比以往更大,另外,组织者想淡化以往传销的模式,以逃避公安和工商部门的打击。
传销案的地域特点
从浙江查处的非法传销案来看,还呈现出地域特点:
传销活动原发地在浙江的,涉及的区域多在杭州、宁波和衢州地区;
传销活动原发地不在浙江,其传销据点多集中在金华、衢州两地城郊接合部,因为“那里交通便利、出租房价格便宜”,浙江省的外来务工人员,多被骗去那里进行洗脑。
省内的人被骗到外地去参加传销的地区为广西、贵州、云南、广东等地,被骗人群多来自武义、天台、浦江、文成、丽水等偏远地区。
已查处的网络传销案件,多集中在宁波、嘉兴等地,对象多为家庭主妇。
资料
今年2月,《刑法》修正案第7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