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1日讯 省人大常委会将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清理,本次法规清理将集中民智“开门”清理,充分依靠地方、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向全社会征集清理意见和建议。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部署清理工作。
此次法规清理的范围包括1979年至2007年期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155件。将对不适应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要求的;与改善民生、维护民权、促进和谐不相协调的;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或者不衔接造成执行困难的内容进行清理。
据介绍,对法规中存在明显“不适应”、“不协调”或“相抵触”内容,且急需修改或者废止的法规,在年内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其他修改内容较多、比较复杂的法规,逐年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