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2日讯
“华庭街国美电器新建的招牌,顶部超出了我们楼层的平台,站在窗前整个路面都看不到。”昨天,市区建国路秀洲商厦四楼业主冯女士致电党报热线反映,店面招牌超标,不仅影响了四楼住户的视线,而且招牌内的钢铁骨架也为小偷提供了便利,存在安全隐患。
“国美第一次建‘店招’支撑架在三楼,站在四楼窗户还能看到一部分路面,好在没有安全隐患。”冯女士说,今年3月份,国美电器“店招”开始重建,顶部超出了四楼平台,并且在四楼窗沿下约15厘米处,加上了一排很粗的角钢。
“现在‘店招’挡住外面的视线不说,其紧挨着窗户的钢铁骨架,给小偷提供了很大便利。”冯女士说。
昨天上午,记者在建国路秀洲商厦门口看到,国美电器新的店面招牌已初步建成,长度约有商厦入口宽度的两倍,顶部约在四楼平台处,从侧面看去,“店招”内部钢铁骨架交错。站在四楼的窗户处往下看,整个路面几乎不在视线之内。“以前还可以看看街面,放松下心情,现在只能对着这副冰冷的钢铁骨架。”冯女士无奈地说。
“这个‘店招’高6米、宽1.8米,严重超出了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了弄清楚“店招”有没有超标,冯女士专门查找了相关资料。她说,《浙江省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明文规定:“平行于建筑外墙设置的店面招牌,原则上只能设置在建筑物二层窗台线以下,高度不应超过1.5米,凸出墙面的距离不应超过0.5米,牌面左右不应凸出墙面的外轮廓线,宽度与墙面相协调,并与相邻店面招牌一致”。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南湖区步行街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朱经理告诉记者,根据秀洲商厦国美电器门面装修的申请,他们当时审批时要求商家按照原有标准建造,而对于目前建成的“店招”是否符合标准,他们也不清楚。
随后,记者联系到永乐家电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的何经理,何经理表示,“店招”是有审批文件并按照原有规模修建的,对于同楼业主的投诉,他们会做好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