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2日讯
由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共拟的《浙江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日前正式下发。这意味着,本月起,温州市下乡家电产品将全面进入销售阶段,农民朋友在乡镇就能方便地买到财政补贴的六大类家电。
我省属于全国第三批推广“家电下乡”的省份。从今年2月1日开始到2013年1月底,凡具有我省农业户口(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确认)的农民,在经县级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备案的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均可申请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
“不过,目前市里还没有拿到有关国家补贴资金,在此情况下,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要妥善保存相关凭证,方便日后申请补贴。”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提醒。
目前,纳入我省“家电下乡”的产品暂定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空调、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6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空调2500元、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待商务部、财政部确定招标方式后另行下达。电脑、微波炉、电磁炉的中标企业及其产品将由下一批国家招投标产生,摩托车纳入“汽车下乡”补贴范围。
根据我省的实施方案,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可凭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核实后,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提供的存折账户。
据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显示,目前,温州市已有430个销售网点通过备案,消费者可登陆该网站(http://jdxx.zhs.mofcom.gov.cn)查询当地的销售网点地址和电话。根据相关要求,中标销售企业要对销售网点制订统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产品售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记者 吴勇
家电下乡热点问答>>>
问:同一类家电下乡农民可享受几台?
答:目前家电下乡产品同种类产品可以享受两台补贴。
问: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乡镇办家电下乡补贴吗?
答:农户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乡财政所办理补贴备案手续。
问:我是农村户口,在县城住。购买的家电在县城使用,可以享受补贴吗?
答:只要是农村户口就可以的。
问:请问家电下乡客服电话是多少?
答: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客服电话是400-887-3200和800-868-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