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2日讯
叶某很忙,从晚上7时到次日凌晨4时多,从宁波镇海到鄞州再到江东,他一连赶了三个“场次”,喝得醉醺醺的。结果驾车回家时,将一名骑电动车的妇女撞飞,又与一根电线杆来了个“亲密接触”。
据了解,叶某今年29岁,住在镇海庄市,开着一家厂。3月30日晚7时,他开车到镇海的岳父家吃饭。席间叶某喝了两瓶啤酒。当晚8时左右,一个重要客户打来电话,要他到鄞州商会一个KTV玩。当晚9时半,叶某驾车赶到鄞州这家KTV后,点了两箱小瓶装啤酒,自己又喝了5瓶。次日凌晨1时左右唱完歌后,叶某已经神志迷糊,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KTV的。
此时,客户又叫他去吃夜宵。因为喝多了,叶某将车留在KTV附近,坐客户的车来到江东渔轮厂附近吃夜宵。这次,他没有再喝,因为感觉非常劳累。夜宵吃完已是凌晨4时左右,客户见叶某一脸疲态,叫他去宾馆过夜。但叶某想回家休息,于是就回鄞州取车。回家前,叶某还动了番“脑筋”。从镇海过来时,他走了常洪隧道,若走原路,他怕遇到卡口检查。于是,叶某打算从育才路绕行回镇海。结果由东往西下永丰桥时,他撞了慢车道上一辆准备左转的电动车,骑车的中年妇女被当场撞飞。而叶某的汽车车头顶着电动车又行驶了10多米,一头撞到快车道与慢车道之间的一根电线杆。可怜那辆电动车成了“夹心饼干”,被挤得粉碎,而叶某除车头严重受损外,自己的头也被撞伤了。
海曙交警大队民警接警赶到现场时,受伤的妇女和叶某均已被送往医院。民警随即到医院找到叶某,带他去做酒精测试,结果发现他血液里的酒精含量高达2.07克/升,远远超过醉酒驾驶标准。
据交警介绍,那名妇女当时骑车准备去高塘菜场卖水产。目前,她并无生命危险,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叶某因醉酒驾驶,将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