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3日讯
昨天,记者从武义县纪委监察局了解到,武义县开始推行违纪人员“自行量纪”案审模式。
违纪人员自行量纪制度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审理违纪案件工作中,案件审理人员对违纪人员审理谈话后,由违纪人员根据自己所犯错误的事实、性质、危害、责任,对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自行量纪。对能够实事求是深刻认识自己错误和正确量纪的,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肯定;对不如实认识自己错误和量纪的,审理人员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对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拒不认识错误或拒绝自我量纪的,审理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同时要指明违纪人员所犯错误的事实、性质和有关纪律处分规定。
制度还规定,案件审理人员应充分尊重和维护违纪人员的合法权利,对违纪人员在自行量纪过程中提出的合理辩解、有充分理由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意见,要认真研究,正确对待。违纪人员自行量纪情况,审理室将如实汇报,为领导研究提供参考,材料入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