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3日讯 2日,杭州市拱墅交警通报了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肇事的Q7奥迪越野车司机老板马某和顶包人公司员工沈某都已经被刑事拘留。
今年2月16号晚上9点多种,杭州拱墅交警大队接到电话报警,称在杭州康桥路联合银行附近,一辆奥迪Q7撞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受重伤,已被送往医院。接到报警后,拱墅交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了自称是肇事驾驶员的安徽人沈某。而骑车人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沈某自称,是驾车在超越同方向其他车的过程中,撞上了横过道路的电动自行车而肇事。
正文:警方经过调查以及查看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而是,Q7追尾撞上了电动自行车。
在监控录像上,我们看见被撞人的安全帽被撞到了7、8米的空中、然后落下。交警经过勘查确认,当时是Q7偏离了正常的机动车道突然驶入右侧非机动车道追尾撞上了电动车。专案组在对沈某单位负责人也就是Q7车主马某调查后又发现了新的疑点。
马某称,出事当天,他开其他车辆到苏州去出差。警察检查发现,在Q7上有马某的驾驶证和马某的另一只手机,驾车去出差,而驾驶证为什么会在Q7车上。另外,近百万元的车为什么交给只有3个月驾龄的打工者。
警方经过种种调查取证,最后确认Q7车主是马某。
2月23号,自称肇事驾驶人的沈某被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3月10号,马某投案并交待了肇事后让沈某到现场为其顶包的事实。
警方称,马某离开了现场,包括事后指使别人来顶替,他的行为加重了处罚。普通的交通肇事一般判1到3年,他现在的这个行为呢,就有可能判3年以上7年以下。而替人顶包的沈某因为包庇罪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