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3日讯
1984年,年仅16岁的潘某第一次因为偷窃入狱。到2008年,他居然六度犯下盗窃罪,前前后后在牢里蹲了20余年。但这么多年的教训并没有令他痛改前非,昨天,离上一次的刑事判决还不到半年,他再一次因为盗窃被押上了被告席,被判处5个月拘役。
41岁的潘某是安徽宿州人,1984年第一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但是这个教训并没有止住他犯罪的行为。此后25年间,潘某绝大部分时间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他在安徽老家被判刑3次,其中最长的一次刑期是10年,其次是7年;两年多前,潘某来绍兴后,又被判了3次,总共获1年半刑期。而他的罪行始终只有一个:盗窃罪。最近一次“5个月拘役”(包括拘留期)还是去年10月22日判决的。
然而,今年2月10日,离上一次判决还不到4个月,潘某再一次“盗瘾”发作。当晚9时许,他在(绍兴)市区国际摩尔城电玩台球店门口,偷走一辆价值人民币2200多元的摩托车。第二天上午7时许,他便在镜湖新区灵芝社区附近工地被警方抓获。昨天,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潘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
“他生命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监狱里度过的。”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如今他已41岁了,这样的人生不得不让人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