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7日讯
银行卡明明在自己手中,卡里的钱却被人偷走了——原来,一伙骗子在得到密码后,复制了银行卡,偷偷把钱转走了。案发后,失主将银行告上法庭。几个月官司打下来,双方各执一词,谁都不肯让步。银行说,你被骗走了密码,不能怪我;储户讲,卡能被复制,说明你的安全工作不到位。
最终,法院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银行得把储户损失的一半赔偿给储户。
卡在手里,18万元却被提走了
2007年11月的一天,在永康做生意的吕女士接到了一个来自福建的电话。对方称自己姓陈,想问吕女士订购一批小五金。“他开出的价格很优厚,还说一次性付款,钱马上就能打过来。”见好事上门,吕女士很高兴。
一切谈妥后,对方又提出要求。“他说要汇款,告诉他银行卡号不够,还要了我的身份证号。”吕女士心中“咯噔”一下,还是照做了。
“后来,对方总说钱已打出了,我却收不到。他们让我打电话问问。”陈某提供给吕女士一个“中国银联香港查询公司”电话,吕女士照着电话里的语音提示,输入了自己银行卡的账号和密码。
没过多久,吕女士真的收到了银行的短信。“卡里面的18万8千元被人提走了。”吕女士惊呆了,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
储户告银行,银行喊冤
得知钱被人莫名其妙取走后,吕女士先找到了银行。可是,银行说什么也不肯赔这笔钱。“我腿都快跑断了,得到的答复总是不。”
无奈之下,去年8月,吕女士向永康市人民法院起诉,将该行告上了法庭,官司一打就是半年。法院本想进行调节,但双方都不肯让步。“他们都认为自己没错。”庭审法官介绍,吕女人认为,银行卡被复制,银行的安全保障有问题。对此,银行“喊冤”。银行说,储户没有保管好个人信息,甚至把密码都发给了骗子,应该负全部责任。
期间,这起诈骗案告破。公安调查认定,骗子骗取吕女士银行卡账号密码后,复制了信用卡取走了18万8千元。
随后,骗子被警方抓获,可赃款却无法追回了。这下,银行更是理直气壮:“这是刑事案件,钱应该问犯罪分子要。再说了,这次我们赔了,今后再出现类似事件,难道都要我们负责吗?”
银行、储户各负一半责任
近日,案子终于有了结果。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这也意味着,银行得把储户损失的一半,即9.4万元赔偿给吕女士。
法院认为,双方均存在过失。“吕女士违反了对自身存款信息的保密注意义务,将银行卡的号、身份证、密码等信息泄露给了他人,导致信用卡被冒名支取;另一方面,骗子最终得手,说明该银行设定银行卡的技术手段仍存在瑕疵,防伪识别手段不够周全,安全性能尚不够完备。因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这个案子给很多人提了个醒,“如果得到了足够的信息,即使没有银行卡,骗子也可能拿走卡里的钱。所以,如果今后有人索取账号密码等信息,大家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