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7日讯
“只要登录我公司的网络,点击上面所列出的一些广告链接(可同时点开数个广告链接),然后根据提示停留60秒时间,你就有0.2元的收入。每天你只要花很少的时间去点击,就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每天最高点击数量为1000次,每月可赚6000元。”
就是这则诱人的广告,让金华市区一女士陷入网络传销的陷阱。她花了两万多元,向“网赚”公司购买了一张网络广告浏览卡的卡号和密码;并以2000元的月薪,聘请专人在家点击鼠标;她还四处邀请朋友加入,希望自己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
“最近几天,这名女性朋友,经常邀我加入网络点击赚钱的行列。我告诉她这可能是骗局,可她却不听我的劝告。”在金华市区一家医院工作的周先生近日给本报来电向记者反映了这件事情。他希望记者能够揭穿这种骗局,让他的朋友早日看清网络传销骗局的真面目。
“对于网络我并不是很了解,朋友刚向我介绍赚钱道理时,还被她唬得一愣一愣的。只是我一直认为世界上不会有这么轻松就能赚钱的事情,所以没有听信她的介绍。”周先生说。
所谓点击网络广告赚钱的原理是,当一些公司在网站上发布广告时,他们付给网站的广告费是根据网站的访问量(相当于报纸的实际阅读人数)来决定的。所以网站为了获得较高的广告费,就必须想办法提高自己的网站访问量。于是就抛出了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即在客户将广告投放到某个网站之后,该网站便会出一部分广告费来“拉拢”访问者。任何人只要在网站上浏览广告,网站就会支付此人一笔报酬。这样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网站浏览广告,而来访的人会被网站记数器一一记录。采用这种方法,使公司将广告推向市场,网站获得收益,网络点击者获得报酬。
“我朋友说,为了赚取更高额的点击费用,他们点击的都是外国公司的广告。由于每天点击的数量限制以及需要从国外汇入广告费用,想通过网络点击赚钱的人必须先支付两万多元钱,购买一张网络广告浏览卡。由于点击广告的人越多,公司赚的钱也越多。参与网络点击赚钱的人,还可通过拉人加盟来获取报酬。”周先生告诉记者,当朋友告诉他有这种“拉人头”算报酬的做法时,他觉得这与现实中的传销非常相似。
周先生告诉记者,除了声称每个月可通过点击赚6000元以外,支付两万多元购卡的人还能成为代理商。之后若能发展下级代理商,就可从对方交纳的卡费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市场拓展奖”;代理商再发展代理,还可以从第二代至第四代的代理商那里获得一定比例的“市场开拓奖”。
虽然一些网站把网络点击赚钱说得神乎其神,但只要仔细分析它所谓的赚钱原理,里面的破绽其实很多。
记者发现这种点击赚钱的方式,与2001年公安部与广东警方侦破的“神龙卡”案有着惊人的相似。2000年,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宣称:网民购买“神龙卡”后可登录4个指定网站,每点击网站的广告一次就可获利0.3元,但每张卡每天只限点击广告33次,一张卡的有效期为3个月,每10天兑现一次点击费,网民获利由神龙公司从被点击企业所付广告费中支出。而实际上,东方神龙公司网站成立后仅有两家企业做广告,广告费收入不超过2万元。由于无法按时兑现点击费,在2001年7月,该公司负责人携款潜逃。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正常的网络赚钱应该是免费加入的,而网络传销却要向网民收费(先加入再收费或是先收费再加入)。传销的实质是,上线介绍下线加入,下线交钱,然后上线和传销公司赚下线的钱。而网络赚钱是由生产厂家在网站上做广告,网站和网民通过点击赚取广告费。网络公司需要更大的点击流量来获取更高的广告费用,根本不可能出现向网民收钱的事情。
金华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网络传销”近来悄然兴起,有些网站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积累点击量从而吸引广告商,最后走回网络传统的广告收益模式;另一部分网站则是纯粹希望通过传销赚一把就“闪”,让大部分参与到其中的会员蒙受损失。
目前法律法规尚未对日趋发展的网络广告进行有效监管,即使网站通过网民的点击赚取了高额的广告费用,目前也没有相应的措施来保障网站向点击的网民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