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工商局下发《关于深入开展“限塑”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工商局针对塑料购物袋回潮现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限塑”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工作。
去年6月1日,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出台《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都必须淘汰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并且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该办法实施后,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量明显减少,大型超市手提购物袋用量减少到原来的约三分之一。不过,一些地方“限塑”工作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塑料购物袋屡现回潮现象。
据悉,省工商部门决定于“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限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在前阶段“限塑”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抓住薄弱环节,扎扎实实地做好“限塑”整治工作,防止塑料购物袋回潮现象蔓延。这次专项整治,以超市、小商店、小商品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为重点,同时对农村农贸市场和小店等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