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来岁的应某,本是富阳一家小自行车厂的老板,到了2008年,因为经营不善,工厂面临破产,应某也背上几百万的债务。
林某就是他其中一个债主,也开了一家公司。两人关系不错,去年10月份左右,林某想出了一个点子,他提议,把公司的情况隐瞒掉,然后联系人向公司增资,再利用法院强制执行力,将增资款用来还清债务。
他们找到了受害人刘某、张某,隐瞒公司已资不抵债、严重亏损、官司缠身的真相,只是说公司想变更增资,希望刘某和张某能出资2050万,事成之后,支付12.3万元的手续费。
2月10日下午,张某、刘某将2050万元人民币打入账户,2月11日上午,应某、林某向法院举报该笔资金的流入,并利用法院强制执行的形式,将账户里的钱划拨850万元、冻结162.67万元用于偿还应某、林某的巨额债务。
在这些债务中,其中有200多万是嫌疑人虚构的,他们虚构出债务关系后,故意向法院起诉应某,讨要所谓的借款,两人演出了一场双簧。
目前,应某、林某已被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