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
昨天上午,距离开庭还有20分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3号审判庭的旁听席,座无虚席。在场40多家境内外媒体,都在等待“中国专利侵权赔偿第一案”:“正泰诉施耐德侵权案”开庭。
8点50分,庭长周根才及原被告双方先后进入审判庭。周庭长宣布,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法国施耐德电气公司,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本案达成全球和解。施耐德向正泰赔偿1.5750亿人民币。
施耐德补偿正泰1.5亿元
1997年11月,正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新型专利。后发现,施耐德生产销售的5个型号产品,落入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遂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9月2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施耐德侵权成立,判其向正泰赔偿3.3亿多元。施耐德公司不服,以专利无效以及公知技术等理由提出抗辩,并向浙江高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期间,浙江高院努力促进双方和解。昨日开庭前,双方终于达成全球和解协议。协议规定,施耐德电气天津公司在15天内向正泰支付补偿金1.5750亿元,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全额付款,正泰有权申请温州中院按原判决执行。
专利能成为民企手中的武器
这场浙江民企诉世界跨国公司的案件,受到业界瞩目。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和平认为,双方能达成和解是好事。“为了打这场官司,三年下来,双方都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早就精疲力竭。和解了,双方才能重新专注各自的生产和发展。”
一审判决中,正泰获得3.3亿元天价赔偿。最后达成的和解协议中,却只有1.5750亿元,是否有吃亏之嫌?戴和平认为,以民事角度看,只要双方各自满意,不存在吃亏之说。“双方肯定都是经过缜密考虑,才决定达成协议的。而中国企业表现出来的友善大度,也会给外商企业带去好印象。”
戴和平表示,对民企来说,与洋公司谈判在前几年还是稀罕事,现在却可能常要面对。而“正泰诉施耐德侵权案”是一个明显信号,它意味着,专利能成为民企手中的武器,与国际巨头的竞争可以有更多途径。
-企业背景
正泰集团始创于1984年7月,是我国工业电器行业产销量最大的企业之一,产品覆盖高低压电器、输配电设备、仪器仪表等各大产业,销向70多个国家和地区。
施耐德电气公司是设立于法国的输配电、自动化与工控行业领域的跨国企业,全球五百强企业,目前在华总投资额达50亿元。施耐德天津公司是其设在天津的低压电气产品生产企业。
-相关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逐年上升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2003年到200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464件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008年受理一审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为207件,2007年为119件,2003年仅为22件。
这些涉外案件中,境外公司主要是作为权利人出现。2008年审结的215件涉外案件中,境外公司作为权利人的胜诉率高达99.07%。而民企作为权利人的案件虽也逐年上升,但与作为侵权人案件的比例还是1比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