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17日电(记者 裘立华)浙江省杭州绕城高速公路海宁收费班班长余韦力伙同吴超、杨兆丰、侯立强三人伪造缩短行使路程的高速公路通行卡并出售给100余名驾驶员,共使他人少交过路费近30万元。4月16日,因涉嫌诈骗罪,余韦力等四名被告人被海宁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7年期间,余韦力窃得国益路桥公司读卡器一套及若干通行卡,并破解了有关高速公路收费软件程序,准备进行通行卡的篡改操作。
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12日期间,被告人吴超、余韦力经事先预谋,并邀集被告人杨兆丰、侯立强,采用篡改高速公路通行卡内所记录的车辆上高速的地点、时间,以缩短机读载明的车辆行驶路程的方法,欺骗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达到少交高速公路过路费的目的。
其中杨兆丰、侯立强分别联系前往江苏方向(王江径出口)、上海方向(大云出口)需要购买篡改过通行卡的驾驶员,采集驾驶员所驾车辆的车牌后三位号码、车辆类型、车辆上高速的地点、时间等信息后,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告知余韦力。余韦力按信息条件,利用收费软件及读写卡器写入空白通行卡内,以每张人民币200元的价格卖给吴超、杨兆丰。吴超、杨兆丰、侯立强将篡改后的通行卡以每张人民币300元的价格,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卖给先前约定买卡的驾驶员。驾驶员随后利用篡改后的通行卡,少交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应收过路费。期间四名被告人至少出售通行卡500余张,涉及车辆130余辆,驾驶员110余人次,获赃款人民币158800元,造成高速公路业主单位损失人民币293395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余韦力、吴超、杨兆丰、侯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采用篡改高速公路通行卡骗逃高速公路业主单位收费的方法牟利,其中被告人余韦力、吴超、杨兆丰数额均特别巨大,被告人侯立强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