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
记者上午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5月1日开始,温州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将取消0.015元的燃油附加费和0.025元的客运附加费,上调了0.025元的基准运价。以此计算,5月1日起,温州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票价将下调0.015元/人·千米,也就是每100千米下调1.5元的票价。
昨天省物价局公布了三个有关我省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的票价政策。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完善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实施办法的通知,自2009年5月1日起,停止收取0.015元/人·千米的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今后我省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加收标准随成品油价格调整适时联动。以我省0#柴油最高零售价格5.12元/升为基数,每升柴油价格累计上调达到0.50元及其倍数并持续一个月时,可以加收燃油附加费0.005元/人·千米及其相应倍数,依此类推。反之则相应降低或停收燃油附加费。
为配合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实施,综合考虑近年来车辆保险费用、人员工资增加等道路客运成本提高因素,省物价局还调整了我省跨省、市道路班车客运基准运价,各类等级的客车的运价均在原来价格的基础上,上调0.025元/人·千米,自5月1日起执行,5月1日前投入运营的车辆仍按原等级执行相应基准运价。
此外,5月1日起,《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也将实施。办法对班车客票价的计算公式进行了重新定义,跨省、市、县(市)道路班车的基准客票价=班车基准运价×计费里程+每客票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燃油附加费×计费里程,其中0.025元/人·千米的客运附加费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