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4日讯
4月22日,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婺城区建设局、金东区建设局、市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就市区物业管理监管工作进行了移交。这意味着,自5月1日起,市区物业管理监管工作实现责权利统一,属地管理。
据了解,市本级现有物业管理企业80多家,管理着200多家、约1000万平方米的居民小区。和其他地方一样,开发商遗留问题多、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低以及诉讼官司多问题,导致市区物业管理困难重重。去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金华市区物业管理办法》。该办法结合市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一些事关民生的物管热点难点问题找到了解决之道,并有不少创新亮点,其中一条就是明确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共抓物管。如《办法》第五条规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工作,组织物业管理行业重大问题的调研及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婺城区、金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自行政区域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行政执法、工商、环保、物价、规划、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实施本办法。
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处负责人昨告诉记者,根据市政府抄告单精神和《办法》规定,自5月1日起,市建设局主要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三级及以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撤销,会同制定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和住宅物业保修金(简称“两金”)缴存比例和监督检查等,婺城区、金东区建设部门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三级及以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撤销的初审,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市区备案,业主大会成立指导,业主委员会备案,物业收费监督,物管方面的行政监察和行政处罚,“两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等。婺城区、金东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机构下月起开始运转,同时开始收缴“两金”。金华开发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由婺城区政府委托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并做好物业管理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