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4日讯
车主开着车去维修店修车,没想到维修工开着这辆车又撞上了一个消防栓。昨天晚上,在维修店答应承担车辆在4S店的维修费用后,双方又为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争执不下。
这家维修店位于市区会展路。昨天晚上6点多,记者赶到这家维修店时,孙先生和妻子赵女士仍在向店家讨要说法。孙先生说,早上8点多,他在上班途中与一辆车发生刮擦,车尾被擦出一道痕迹,因为车损并不严重,刮擦双方很快达成一致,选定在会展路这家维修店维修。
维修店的吴先生说,当时孙先生的轿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车的旁边刚好有一个消防栓。一名员工发动这辆车准备开上人行道去修理时,车子的右侧“嘭”的一下撞上了消防栓。当时右侧后车门下角被撞得凹了进去,车右后轮的轮毂被划出了几道伤痕。店主承认,撞上消防栓的责任的确在维修店。
孙先生说:“事情发生以后,我们坚持要到4S店去修,老板答应了,费用由他们出。之后我开车去4S店修理,车门修好花去520元钱。我在4S店里给店老板打电话说轮毂也要换,费用是530元,但老板没有答应。下午4点多,我们又开车来到这里,直到现在问题都没有解决。”
吴先生说,撞上消防栓的责任在维修店,老板也明确表态维修费用由他们来负责,其中包括车门和右后轮的轮毂。孙先生坚持认为,当时店老板并没有这样说,此外,一天之内连续发生两次事故,让他感到很郁闷,为了车子的维修他来回跑了好几趟,影响了工作,也影响了情绪,店家需要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
昨晚6点多,维修店的老板陈先生赶到现场,陈先生在表达歉意后说,维修的费用他们可以全部承担,也可以给予一定的误工补偿,但对方提出要赔2000元,让人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