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30日讯
一部500元不到的手机,换来了11年铁窗生活。张军那个后悔啊!他想不通,偷部手机后果怎么就这么“严重”?
张军,安徽宿松县人。33岁,也没个正经工作,整天游手好闲。
张军偷鸡摸狗的事做得不少。2005年,他就因盗窃罪坐了一年牢。
今年1月初,想回家过年的他,却连张车票钱都掏不出来。想来想去,张军决定“重操旧业”。
1月17日凌晨3点多,张军骑车经过北仑戚家山街道林塘村时,发现有一家房门没关严。
张军手持电筒,蹑手蹑脚溜进房里。窸窸窣窣的声音传进屋主小敏耳朵里。
“你干嘛!”小敏大声喊叫。
“别说话!再说我打你!”张军蹦出狠话。
见小敏不敢响了,张军拿上手机就走。不料,前脚才出门,就被途经的夜巡队员抓获。
经北仑检察院起诉,昨天,法院开庭,宣判张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1万元。
“我只是偷东西!那部手机500元钱都不到,怎么判得这么重?”张军急得哭出来了。
法院给出了理由:张军为实施盗窃非法进入他人住宅,被发现后当场以暴力相威胁,排除被害人反抗,并劫取财物,其行为构成入户抢劫。鉴于赃物已被追回,判刑11年已是酌情从轻处罚。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轶群说,抢劫,是以行为论,而非结果论。言语上以暴力相威胁,虽然没有直接的暴力事件和后果,但也应属于抢劫范畴。
“就是因为这一句话啊……”张军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