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2日讯
昨天是“五一”小黄金周的第一天,众多商家争相出招揽客。可是在浦江,一家手机店让雷锋做起了“促销员”的举措,却引起了许多市民的质疑。
过道地面贴起巨幅雷锋像
昨天,在浦江福泰隆商场一楼,记者看到一家名叫“中域手机大卖场”的商店外,偌大的地面上铺着一张近两米宽、五六米长的巨幅广告,上面印着雷锋的经典肖像,边上写着“弘扬雷锋精神”等大字。
记者大致看了一下,十分钟不到,不下30人从“雷锋”头上走了过去。
商家:这是宣传服务意识
为什么商家要把雷锋的头像放在通道地面上?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一连问了该手机卖场的几位营业员,都没有得到答案。
一名姓陈的负责人回答,这是一家叫“奥克斯”的手机商家“五一”期间的宣传活动,宣传广告是前一天下午金华区域代理商过来布置的,用雷锋做广告只要是想说明:企业是一心一意为顾客着想,为顾客服务。
市民:雷锋像怎能成促销噱头
在场的市民中,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广告不妥。
一位60多岁的张老先生说,将雷锋的头像放在地上让人踩踏,把雷锋形象当成商家促销损害了大众的情感。
浙江炫辉食品有限公司的章进认为,雷锋是新中国几代人的精神偶像,滥用雷峰形象打广告,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挑衅,应当被叫停。
不过也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时代,商家这样的做法也无可厚非。一位在浦江某医院上班的医务人员告诉记者,换个角度看,这也是宣传雷锋,当然,不应该让雷锋“躺在地上”。
工商:已叫停该广告
浦江县工商局和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天他们已接到了一些市民对该广告的投诉。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如此利用雷锋形象来做广告肯定不妥,且张贴位置不当,按照有关规定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浦江县文明办副主任方汶也表示,该手机商的做法违反了广告法里的有关规定,该巨幅广告属非法使用雷锋肖像,其次张贴位置极不合理,是对雷锋形象的践踏,有悖常理,应该喊停。
昨天下午,记者从浦江工商部门获悉,该广告已被没收,并将进一步作出处理。有关方面提醒,商家做广告,不仅应遵从有关法律法规,也应该遵从社会基本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