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非法改装机动车、机动车严重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的通告》,明确表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职责所在就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于非法改装机动车、超速、摩托车、工程运输车等各类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杭州交警将做到依法从严查处。同时,敦促交通违法者主动接受处理,消除交通违法行为。
——非法改装、超速、摩托车、工程运输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改装机动车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对非法改装的机动车,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驾驶人必须立即自行恢复原状。不恢复原状的,一经查获,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严禁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
公安交警部门敦促有超速违法记录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驾驶人必须主动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未主动接受处罚被现场查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涉及无牌无证或外地号牌摩托车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对查获的无牌无证或外地号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交通禁令标志(走禁行线)、违法载人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对无牌摩托车一律扣留;对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对外地号牌摩托车一律托运回原籍。
工程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的工程运输车超载、违反交通禁令标志(走禁行线)、违反交通信号灯等违法行为同样将依法从重处罚。对超载的工程运输车,一律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欢迎举报,及时反馈
开通举报热线欢迎市民提供线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查严管、严处重罚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广大市民举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85066910”,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反馈。凡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将予以奖励。
公正办理,不受干扰
杭州交警表示,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如发现有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或者徇私枉法行为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对为交通违法行为人说情开脱,干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常执法办案的人员,公安机关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依法依纪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