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8日讯
近日,金华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金华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的通知》,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据了解,目前,市区征用土地综合补偿标准是在2003年制定的,已不适应当前征用土地工作。2008年8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金华市对《金华市区征用土地综合补偿标准》再次进行调整完善,将原六级区片调整为四级区片,其中一级区片补偿标准为耕地类(包括园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建设用地)每亩6万元, 林地、未利用地每亩4.2万元; 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耕地类(包括园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建设用地)4.4万元,林地、未利用地每亩3万元;三级区片耕地类(包括园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建设用地)每亩3.6万元,林地、未利用地每亩2.5万元;四级区片耕地类(包括园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建设用地)每亩3.3万元,林地、未利用地每亩2.3万元,以上标准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另行补偿。新的补偿标准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最低区片价较之前提高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