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8日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公安部门的许可,制造、贩卖警用装备是违法行为。然而,记者昨天在暗访中发现,义乌城区香山路上的一家军用品店里,竟然可以轻松买到电子防暴器和标有“警察”字样的皮夹。
-记者暗访
电子防暴器惊现柜台
前天上午,读者何先生致电“新报兄弟连”85454000报料,称义乌城区香山路上有一家军用品店竟然有电子防暴器等出售。
昨天上午10时25分,记者走进何先生反映的这家军用品店。
店里有数个玻璃柜台,记者首先在其中一个柜台里发现了陈列着的4件标有“警察”字样的物品。不知是何物,记者要求店主拿出来看看。店主一边将4件物品取出,一边跟记者说是皮夹。被问及价格时,店主回答说是65元一个。
在边上的一个玻璃柜台里,记者随后发现了一只“手机”。正当记者为这家军用品店怎么会同时销售手机感到困惑时,店主走过来解释说,它其实是一款电子防暴器。从店主手中接过电子防暴器后,记者准备按键试试。“不能试的,里面有电,会伤到人的。”店主赶紧制止,并表示如果记者购买后他会教记者如何使用的。除了仿手机式电子防暴器外,记者在这个柜台里还发现有另外数款电子防暴器。
-读者担忧
违法贩卖容易出问题
“店家私自贩卖警用装备,很容易出问题。”何先生在报料时说,这些警用装备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往往会方便他们作案。
何先生的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今年4月16日,“新报兄弟连”曾报道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抓获一个涉嫌抢劫(未遂)的犯罪团伙。这个犯罪团伙成员为了方便作案,从军用品店里买了橡胶警棍、反光背心等作案工具,准备冒充警察夜劫司机。
类似的案件还有。前年5月上旬,义乌警方曾抓获3名冒充警察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在这一案件中,受害人之所以上当,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会掏出一本印有“警察”字样的证件。
-部门声音
私卖警用装备属违法
昨天中午,记者将暗访中发现的情况向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楼建明反映。楼建明表示,警方会及时对记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
昨天下午4时许,楼建明告诉记者,香山路上的那家军用品店确实存在违法销售警用装备的情况,目前警方查缴了部分物品,店主也已被带至公安机关审查。
楼建明说,私自贩卖警用装备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天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