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1日讯
5月17日晚,乐清警方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当晚6时许在一辆黑车上遭到司机强暴。警方不到3小时,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郑某。
5月17日下午,李静(化名)接到朋友方某来电,邀请她到位于乐清市蒲岐镇的一家酒店就餐。李静以前在乐清某KTV做过坐台小姐,和方某有数面之缘,就欣然赴宴。吃饭期间,方某想和李静发生关系。李静十分生气,和方某吵了起来,离开了酒店。
晚上6时许,李静在酒店门口等车,准备返回乐清暂住处。这时,一辆白色长安牌面包车停了下来,问李静是不是要搭车。李静见车上已经坐了一个人,是去牛鼻洞的,刚好顺路,就坐了上去。司机郑某见李静穿着比较暴露,就起了色心。郑某把另外一名男子放下车后,开始对李静动手动脚,并将车子开到偏僻处,在车内强暴了李静。
事后,郑某将李静丢在路边,驾车离开。而李静早已将车牌号记下了。几分钟后,李静报案。民警赶来后,根据掌握的线索查到了车主信息,当晚9时许,民警在郑某家中将其抓获,郑某对强奸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还有多次吸毒的记录。